具备入学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注册报名,填报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审验并赋分,积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且为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积分指标及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居所方面
(一)购房
1.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
2.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证明及缴款凭证等。
(二)租房
1.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和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2.提供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发票”。
3.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
二、务工方面
(一)就业
1.提供在人社部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备案的劳动合同。
2.灵活就业者需提供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就业创业证”。
(二)经商
1.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证件证明(变更的需提交变更证明)。
3.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提供企业合法证件证明及本人参与投资经营证件证明。
三、参保情况
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自助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居住证
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
五、文化程度
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且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六、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本人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纳税情况
提供纳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