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共济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即: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北京市报销政策:
退休职工本年度第一次住院需支付1300元起付线,三级医院医保内1300元至3万部分,报销比例95.5%;3万至4万部分,报销比例97%;4万至10万部分,报销比例98.5%;10万至50万部分,报销比例90%。
【政策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北京市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备案统筹区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办理共济账户备案手续后,也可使用共济账户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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