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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阳煤扬德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平舒煤矿翟下庄瓦斯发电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晋中-寿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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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4〕683号
**** 平舒煤矿翟下庄瓦斯发电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平舒煤矿翟下庄瓦斯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阳煤扬德电字〔2024〕8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已获得****委员会核准,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平舒煤矿翟下庄瓦斯发电项目位于**市**县尹灵芝镇界石村温家庄矿井翟下庄风井场瓦斯抽采站东南侧。****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3〕82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项目建设规模:17MW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年设计年发电量9180万kW﹒h,占地面积7371m2。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县尹灵芝镇界石村裂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0.1533万m3/a,均为职工生活用水。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职工生活****村委会办公地点东侧(坐标:东经113°17′31″,北纬37°57′16″)。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政府《关于印发**省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表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平舒煤矿翟下庄瓦斯发电项目水**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平舒煤矿

翟下庄瓦斯发电项目水**论证表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平舒煤矿翟下庄瓦斯发电项目水**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水利厅于2024年9月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论证表》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意见,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平舒煤矿翟下庄瓦斯发电项目位于**市**县尹灵芝镇界石村温家庄矿井翟下庄风井场瓦斯抽采站东南侧,占地面积7371m2。****委员会于2023年3月14日以晋发改审批发〔2023〕82号文“关于****平舒煤矿翟下庄瓦斯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规模为17MW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项目年设计年发电量9180万kW﹒h。

二、《论证表》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县尹灵芝镇界石村供水井水源,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三、经分析论证,核定总取水量0.1533万m3/a,为职工生活用水。该项目瓦斯发电综合用水指标为0.017m3/MW﹒h,职工生活用水指标为100L/p﹒d,均符合《**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四、《论证表》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项目取用水指标合理,符合节水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界石村****村委会办公地点东侧,井深436.6m,开采裂隙地下水,出水量8m3/d(合7.0万m3/a),扣除已批复的农村生活用水**舒煤业翟下庄风井场生活用水4.1万m3/a,剩余供水能力能够满足该项目取水量0.1533万m3/a 的需求。取水口为供水井口,坐标:东经113°17′31″,北纬37°57′16″。

六、界石村供水井裂隙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目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七、本项目退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瓦斯脱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送至项目区周边附近林草地浇灌利用,不得乱排;瓦斯脱水除用于细水雾化系统用水,剩余部分用于项目区场地抑尘洒水,不得外排。固废及危废按环保要求处置。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完善取用水计量及节水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量,依法缴纳水**税,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论证表》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基本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裂隙地下水,可以满足项目取水量0.1533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有关手续的技术依据。



2025 年 01 月 10 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