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您好,我爱我家置业顾问 黄平仙,很高兴为您服务! 上海二手房交易,交易中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契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 税、土地出让金、转移登记费、抵押登记费、土地增值税等。
上海二手房交易主要有三大税,增值税(上家),个税(上家),契税(下家),另外买房还有中介费,房产税等
你好!我是我爱我家置业顾问 高超!很高兴能帮你答疑解惑! 住房买卖交易中,涉及的税费主要有上家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下家的契税,以及住房的交易费用。 下面我们分别看下上述提及的税费的征收标准: 1、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征收标准: 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普通住宅: 买进时间<2年:(税务核定价÷1.05)×(5%+0.55%) 买进时间≥2年:免征 非普通住宅: 买进时间<2年:(税务核定价÷1.05)×(5%+0..55%) 买进时间≥2年:[(税务核定价-购入价格)÷1.05]×(5%+0.55%) 2、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普通住宅: 买进时间
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列出了各种税费的税率、收取单位及收取条件。一、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二、契税:为房价的4%;除了税费以外,还需交纳以下费用:一、房屋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二、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需要公证则可免收。三、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规定标准收取。四、委托办理房产手续费:为房价的0.3%。五、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相关的规定特殊情况予以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