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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14日(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536-****029
传 真:0536-****913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
邮 编:26106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备注 |
1 | 年产800吨香料及中间体提升改造项目 | **市 | **** | ******公司 | |
2 | 年产200吨七氟异丙基溴项目 | **市 | ****公司 | ******公司 | |
3 | 甲基多巴及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 **市 | ******公司 | 国晟环(济****公司 | |
4 | 寿****公司 年产45吨抗抑郁药中间体项目 | **市 | 寿****公司 | **** | |
5 | 年产300吨3-氨基-2-噻吩甲酸甲酯、200吨N-甲基丙二酸单乙酯单酰胺(改建)项目 | **市 | 寿****公司 |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