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528
电子邮箱:dykfqlx@dy.****.cn
通讯地址:**市府前大街59-1****中心三楼西****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年产40000克拉金刚石单晶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淮河路79号,租赁**天****公司现有厂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0日 至 2025年1月16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开发区淮河路79号,租赁**天****公司现有厂房,占地面积39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两期项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以成品叶腊石、石墨柱、导电堵头、导电钢圈等为原材料,经组装、高温高压、酸洗、清洗、烘干、分级、切割、打磨等工序后得到金刚石产品(其中,酸洗、清洗、烘干、分级、切割、打磨工序委外)。一期主要购置12台六面顶压机及其他辅助设备,投资10000万元,年产金刚石单晶10000克拉;二期购置36台六面顶压机及辅助设施,投资10000万元,年产金刚石单晶30000克拉。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