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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色柯镇色拉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
联系电话:158****9245
通讯地址:**市**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3栋1单元4321
1、项目名称:**县色柯镇色拉沟防洪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址:**县色柯镇
4、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
5、公示起始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二十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