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委托****开展“******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告。****作为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养殖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农业园区(核心区)内
(4)建设性质:**
(5)建设内容:**牛舍5栋、其中育肥牛舍4栋,单栋建筑面积3168平方米,合计12672平方米,隔离牛舍1栋,单栋建筑面积506.57平方米;牛舍运动场8块,总面积27500平方米。干草棚(草料间)1座,建筑面积939.56平方米。消毒更衣室1座,建筑面积170.05平方米。综合楼1座,建筑面积527.89平方米。
三、建设单位概要
(1)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县色柯镇金马大道西路50号
(3)联 系 人:游老师
(4)联系方式:139****8630
四、评价机构概要
(1)单位名称:****
(2)联 系 人:叶工
(3)联系方式:133****0426
(4)电子邮箱:****@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包括: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XwKzRjCchjM2YHyQtbKD1A 提取码: tmwe 。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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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