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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总河长令第5号《2024年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市总河长令第5号《2024年**市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关于“建设幸福河湖”的有关工作要求,****、****水利局根据《**省级幸福河湖评定工作方案(试行)》《****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幸福河湖评定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4﹞40号)有关要求,对渠江**县段幸福河湖建设成果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公示如下。
渠江**县段又名巴河,属**江一级支流,普查代码FCE****0000L,县境河流总长度为79.06km,流域面积为2229km2。渠江(**段)起点为**县澌岸镇先锋村木连溪,终点为**县白衣镇**溪。****、****水利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对该段河流岸线进行了实地踏勘,对自然岸线现状和有关建设情况进行了仔细分析,并按照评价体系从“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基础工作和公众满意度”7个方面进行了评价,自评总得分为90.32分,满足市级幸福河湖评定标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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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