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202029141A - 警報裝置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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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發明之目的係在於改善警報裝置之設計性。傳感器係具有安裝於作為設置對象物之天花板之安裝面。傳感器包括用於容置警報裝置之容置對象之本體部;及從與安裝面之相反側覆蓋本體部之至少一部分的透光部。另外,具備用於偵測氣體中含有的偵測對象的煙霧之偵測空間,及作為本體部之容置對象而容置的偵測空間。透光部係為用於將本體部之外部氣體引導到本體部偵測空間之引導構件。另外,具備用於防止讓本體部外部的昆蟲進入到偵測空間之驅蟲網,透光部係為用於將驅蟲網固定在本體部上之固定構件。
Description
本發明係有關於一種警報裝置。
先前技術之火災傳感器,眾所皆知具備有一用於讓煙霧流入的腔室以及容置該腔室之殼體(譬如,茲參考日本專利文獻1)。此火災傳感器,譬如安裝於天花板,且利用偵測流入到腔室之煙霧來判定火災。
專利文獻1 日本特開2011-248547號公報
然而,於習知之火災傳感器中,由於殼體必須至少具有將火災傳感器的所有零件(譬如,腔室等)容置在殼體內的功能及將殼體外的煙霧引導到腔室的功能,因此譬如考慮到零件的容置性與煙霧的流入特性而設計外殼的結果,外殼的厚度(換言之,與安裝有火災傳感器之天花板垂直的鉛直方向上的殼體厚度)相對較厚。因此,藉由安裝火災傳感器而有可能讓安裝有該火災傳感器之區域的美觀受到損害。
本發明為有鑑於上述問題而發明之,其目的在於改善警報裝置之設計性。
[欲解決課題之手段]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並達成目的,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具有一被安裝於設置對象物之安裝面,其具備有:
一容置裝置,容置該警報裝置的構造要件;及
一透光裝置,從與該安裝面之相反側覆蓋該容置裝置的至少一部分。
另外,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具備用於偵測氣體中含有的偵測對象的一偵測裝置,該偵測裝置容置在該容置裝置中作為該構造要件;該透光裝置為係用於將該容置裝置之外部氣體引導到該偵測裝置之引導構件。
另外,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具備用於防止讓該容置裝置外的昆蟲進入到該偵測裝置之一驅蟲裝置;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將該驅蟲裝置固定在該容置裝置上之固定構件。
另外,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3任一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具備用於發光的一發光裝置;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擴散由該發光裝置發光的擴散構件。
另外,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4之任一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具備用於測量該警報裝置周圍的物理量的一測量裝置;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支撐該測量裝置之支撐構件。
另外,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5之任一項所述之警報裝置,該警報裝置係用於感應煙霧、熱或一氧化碳之傳感器或警報器。
[發明效果]依據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從與安裝面之相反側具備至少覆蓋部分容置裝置的透光裝置,譬如,利用透光裝置的外觀相對於已辨識出警報裝置的用戶,由於警報裝置中至少有關厚度可以給予比該警報裝置的實際厚度更薄的印象,所以可對警報裝置留下既薄型又智慧的印象,並可改善該警報裝置的設計性。
另外,依據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透光裝置為引導氣體之引導構件,譬如可以促使氣體流入到偵測裝置,而可以在適當的時間內迅速發出警報(譬如有關於發生火災之警報)。尤其,譬如,由於引導構件本身為透光性,因此可以簡化引導構件本身的可視性,且可以給警報裝置帶來既簡單又智慧的印象。
另外,依據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透光裝置為固定驅蟲裝置之固定構件,譬如由於不需要設置用於固定驅蟲裝置的專屬零件(譬如,用於卡接驅蟲裝置之卡固件等) ,所以可減少警報裝置的零件數量並降低警報裝置的製造成本。
另外,依據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透光裝置為擴散由發光裝置發光的擴散構件,譬如由於可以從所有方向確認由發光裝置發出的光,所以可以改善發光裝置之光的可見度。尤其,譬如當發光裝置被構成為警報裝置已判斷發生火災時而發光的情況下,用戶可以確實地辨別出發光裝置的光,且可以確實地通知該用戶發生火災。
另外,依據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透光裝置為用於支撐測量裝置之支撐構件,譬如由於不需要設置用於支撐測量裝置的專屬零件(譬如,用於卡合測量裝置之卡固支撐件等) ,所以可減少警報裝置的零件數量並降低警報裝置的製造成本。
另外,依據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警報裝置為用於感應煙霧、熱或一氧化碳之傳感器或警報器,利用透光裝置的外觀相對於已辨識出傳感器或警報器的用戶,由於傳感器或警報器中至少有關厚度可以給予比該傳感器或警報器的實際厚度更薄的印象,所以可對傳感器或警報器留下既薄型又智慧的印象並可改善該傳感器或警報器的設計性。
下面,將參考附圖並詳細說明本發明的警報裝置的實施例。又,本發明不限於該實施例。
首先,將說明實施例的基本概念。 實施例示意性關於警報裝置。
於此,所謂「警報裝置」係進行警報之裝置,具體而言,其具有安裝到設置對象物的安裝面且具備有一容置裝置及透光裝置,譬如包含傳感器或光警報器等的概念。所謂「傳感器」係一種用於判斷監視區域異常的機器,具體而言,係藉由偵測監視區域的偵測對象來判定火災、氣體洩漏等異常的機器。此「傳感器」,譬如包含煙霧傳感器熱傳感器、火災傳感器、氣體洩漏傳感器等的概念。另外,所謂「監視區域」係由傳感器監視對象的區域,具體而言,具有一定寬廣的空間且為室內或室外之空間,譬如包含建築物的走廊、樓梯或房間等空間的概念。另外,所謂「光警報器」係發出光來發出警報,譬如包含發出閃光等的概念。
另外,所謂「設置對象物」係要安裝警報裝置的對象之物體,譬如包含天花板、或牆壁等之概念。另外,所謂「安裝面」係設置於傳感器之一面,具體而言,在與設置對象物為對向的狀態下安裝到該設置對象物的表面。另外,所謂「偵測對象」係由傳感器檢測之對象,具體而言,係有關監視區域的異常,譬如包含煙霧、熱、火焰及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等的概念。
另外,所謂「容置裝置」係容置警報裝置之構造要件,譬如形成至少一部分警報裝置的外觀。又,所謂「構造要件」係構成警報裝置之要件,譬如至少包含偵測裝置的概念。另外,所謂「偵測裝置」係一用於偵測被容置於容置裝置之氣體中所含的偵測對象的裝置, 譬如包含使偵測對象流入的偵測空間的概念。
另外,所謂「透光裝置」係從與安裝面的相反側覆蓋容置裝置至少一部份,具體而言,為發揮警報裝置之各種功能的構件,譬如包含用於將容置裝置外部的氣體引導到偵測裝置的引導構件、用於將驅蟲裝置固定在容置裝置上之固定構件、用於擴散由會發光之發光裝置發光的擴散構件、警報構件、用於讓用戶(譬如保全人員或消防員等)判斷傳感器的警報之判斷構件、或者用於支撐測量裝置的支撐構件等之概念。又,所謂「驅蟲裝置」係用於防止讓容置裝置外的昆蟲進入到偵測裝置之驅蟲裝置,譬如包含驅蟲網等之概念。另外,所謂「測量裝置」用於測量警報裝置周圍的物理量的測量裝置,具體而言,測量與監視區域異常有關的物理量,譬如測量熱或溫度之測量裝置,譬如,包含熱敏電阻等的概念。
且,於以下所示的實施例中,「警報裝置」為火災傳感器,在「偵測對象」為煙霧(具體而言煙霧顆粒)的情況下,將先說明「透光裝置」為引導構件、判斷構件及擴散構件的情況,而關於「透光裝置」用作固定構件的情況及「透光裝置」用作支撐構件的情況,將在後面說明。
(構造)
首先,將說明本實施例的傳感器的構造。圖1係為本發明之實施例之傳感器的立體圖,圖2係為本發明之傳感器的仰視圖,圖3係為本發明之傳感器的側面圖,圖4係為表示圖2之A-A側箭頭所示剖面圖。又,為方便說明,於圖1及圖2省略了圖4的擴散部323。另外,為方便說明,於圖3及圖4省略了圖1的凸肋33,另外,省略了用於接收來自防災接收器(未圖示)的電力供應的電源線及用於發送火災信號給該防災接受機而通知火災信號之線路(後面圖5及圖6也相同) 。另外,於以下說明上,圖2至圖4所示的X﹣Y﹣Z方向為彼此正交的方向,具體而言,假設Z方向為鉛直方向且X方向及Y方向為與鉛直方向正交的水平方向,譬如Z方向稱之為高度方向或者略正交於安裝面11的方向,+ Z方向稱為上側(平面或者殼體3之安裝面11側),-Z方向稱為下側(底面或者殼體3之安裝面11之相反側)加以說明。另外,有關「X-Y-Z方向」的用語,在圖示的傳感器100中,假設其係用於方便說明每個構件的相對位置關係(或方向)等之表達,以圖4中的偵測空間4的中心位置為基準,沿XY平面遠離偵測空間4的方向稱之為「外側或端側」,而接近偵測空間4的方向稱之為「內側或中心側」,將於以下說明。
此等各個圖所示的傳感器100為警報裝置,藉由偵測監視區域內的煙霧來判斷火災的機器,具體而言,如圖4所示,安裝到作為設置對象物的監視區域的天花板900來使用,譬如具備有一安裝基座1、一背板2、殼體3、一偵測空間4、一支撐部5、驅蟲網6及一電路部7。
(構造-安裝基座)
安裝基座1係用於將背板2及殼體3安裝到天花板900的安裝裝置。該安裝基座1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具備有與天花板900相對的面之安裝面11,且於背板2及天花板900之間藉由習知之固定裝置(譬如螺釘或嵌合構造等)將其固定到背板2及天花板900上。
(構造-背板)
背板2係用於引導包含煙霧的氣體(以下僅稱「氣體」的引導裝置,譬如在殼體3之間形成外部流出側管路F1。於此,所謂「外部流出側管路」F1係一引導氣體的引導手段,具體而言,用於讓偵測空間4中的氣體流出到傳感器100的外部之管路。此背板2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其具有呈現與殼體3相同直徑的圓盤形狀者,隔離間隔件21且藉由習知的固定裝置(譬如,螺釘或粘合劑等)固定在殼體3上,另外,藉由習知的固定裝置(譬如,螺釘或嵌合構造等)固定到安裝基座1上。
(構造-殼體)
殼體3係用於形成傳感器100的外形。殼體3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具備一本體部31、一透光部32及圖1之凸肋33。
(構造-殼體-本體部)
圖4之本體部31係用於容置偵測空間4、支撐部5、驅蟲網6及電路部7(以下,「偵測空間4、支撐部5、驅蟲網6及電路部7」對應於構造要件且此等也稱為「容置對象」)的容置裝置,譬如,整體而言,其係圓盤形狀而整個外側為白色,詳細而言係藉由設置在高度方向(Z方向)上之上側(+ Z方向)之圓柱狀部分且與背板2為相同直徑的圓柱狀部分;及從此圓柱狀部分隨著往下側(-Z方向)逐漸縮小直徑的錐形部分而形成。另外,本體部31係具備一殼體側流入開口311、一殼體側流出開口312及一斜面313。殼體側流入開口311係用於引導氣體的引導手段,具體而言,係用於使傳感器100外部的氣體流入到偵測空間4之引導裝置,譬如設置在從與本體部31下側(-Z方向)的面之XY平面平行的方向之中心往外側偏移的位置處。殼體側流出開口312係用於引導偵測空間4的氣體的引導裝置,用於讓偵測空間4的氣體流出到傳感器100之外部,譬如,設置在從與本體部31上側(-Z方向)的面之XY平面平行的方向之中心往外側偏移的位置處。斜面313係用於引導氣體的引導裝置,具體而言,用於讓傳感器100外部的氣體流入到偵測空間4之引導裝置,譬如設置於本體部31的錐形部分。
(構造-殼體-透光部)
透光部32係透光裝置,其從與安裝面11側相對之一側覆蓋本體部31的至少一部分的構件,譬如用作上述之引導構件、判斷構件及擴散構件之功能。透光部32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具有直徑小於本體部31的圓柱狀部分之直徑,且具有比該本體部31的錐形部分的下側(-Z方向)的端部略大的直徑,另外,整體上為透明以便讓視已辨識出傳感器100的用戶感覺不到透光部32自身的厚度,另外,透過圖1的凸肋33固定到本體部31上。另外,此透光部32,譬如具備一對向面321、一導光部322及一擴散部323。又,為了便於說明,圖4之擴散部323僅標示所設置的位置,而該擴散部323形狀等的細節將省略圖示(後面之圖6也相同)。
(構造-殼體-透光部-對向面)
對向面321係用於讓透光部32用作引導構件,整體而言,係引導氣體的引導裝置。更整體而言,係用於使傳感器100外部的氣體流入到偵測空間4之引導裝置,譬如其與透光部32的本體部31相對,且在與本體部31之間形成有一流入側管路F 2,在與XY平面平行方向中隨著從透光部的端側朝向中心側往上側(+Z方向)突起。至於對向面321的突起形狀,詳細而言,氣體被引導往本體部31的殼體側流入開口311,且隨著靠近於對向面321之殼體側流入開口311位置,而使得氣體流速隨著靠近該殼體側流入開口311而增加,以便突起縮短其與鉛直方向(Z方向)之本體部31之間的距離。於此,所謂「流入側通道」F2係一引導氣體的引導手段,具體而言,係用於使傳感器100外部的氣體流入到偵測空間4的通道。
(構造-殼體-透光部-導光部及擴散部)
導光部322及擴散部333係用於使透光部32用作判斷構件及擴散構件,具體而言,擴散由後述的警報側發光部74發出的光。
首先,導光部322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光導使用由光纖等形成的光導所構成。詳細而言,導光部322在與XY平面平行的方向上,從透光部32的中心附近往上側(+ Z方向)延伸,且貫穿本體部31的下側(-Z方向)面並延伸到該本體部31內部的警報側發光部74。如此一來,由於導光部322延伸到警報側發光部74,所以從警報側發光部74來的光能夠確實地被引導到透光部32。
另外,擴散部323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光擴散槽係使用用於折射或反射光之光擴散槽等而構成。詳細而言,擴散部323係在與透光部32的下側(-Z方向)面之XY平面平行方向中設置於透光部32中心附近。如此一來,由於設置有擴散部323,所以通過導光部322所引導的光,使得至少一部分光被擴散部323反射,且能夠擴散到透光部32的整個內部,另外,藉由至少一部分的光被擴散部33折射,使得該光能夠擴散到透光部32外部的寬廣範圍。
(構造-殼體-凸肋)
圖1之凸肋33係用於補強整個殼體3的強度,且係用於將透光部32固定到本體部31之固定裝置,另外,係一種引導氣體的引導手段,具體而言,引導裝置係用於使傳感器100外部的氣體流入到偵測空間4。凸肋33係以殼體側流入開口311為基準且呈現徑向設置的平板形狀且設置有複數個。另外,凸肋33係藉由習知的固定裝置(譬如,粘合劑等)固定到本體部31上,且安裝有一透光部32。又,關於透光部32相對凸肋33的安裝,可舉出構成為使用既定之卡合裝置(譬如,嵌合孔與嵌合突起之組合)且安裝成可拆裝之情況,或者,在與該既定之嵌合裝置一起或者除了該既定之嵌合裝置之外使用習知的固定裝置(譬如,粘合劑等)安裝成不可拆裝之例子,於此譬如構成為安裝成可拆裝。另外,有關此凸肋33,由於透光部32具有與透明為相同的理由,整體上為透明。
(構造-偵測空間)
圖4之偵測空間4係一偵測裝置,讓氣體流入之空間。雖偵測空間4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任意,但是譬如,在沿著安裝面11的方向(與XY平面平行之方向)上,設置在從本體部31的中心往外側偏移的位置的空間,藉由本體部31的一部分之後述的元件支撐部52及後述的電路基板71圍繞的空間。如此一來,藉由讓偵測空間4設置在從本體部31的中心往外側偏移的位置處,譬如,由於可將本體部31內部的零件的安裝空間整合一起,所以可以確保相對大的安裝空間。
(構造-支撐部)
支撐部5係用於支撐電路部7之支撐裝置。支撐部5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具備一基板支撐部51及元件支撐部52。
(構造-支撐部-基板支撐部)
基板支撐部51係用於將後述的電路板71支撐於框體3之支撐裝置,且為用於一引導氣體的引導裝置,作為引導裝置,具體而言係形成內部流出側通道F3。於此,所謂「內部流出側通道」F3係一引導氣體的引導裝置,具體而言,用於使偵測空間4中的氣體流出到傳感器100外部的通道。此基板支撐部51,譬如其呈現一圓柱狀,其內徑大於後述的基板側流出開口711,在本體部31的上側(+ Z方向)面及後述的電路基板71之間,藉由習知之固定裝置(譬如,螺釘或黏合劑等)固定到本體部31上側(+Z方向)面及電路基板71 上。
(構造-支撐部-元件支撐部)
元件支撐部52,係用於將後述的偵測側發光部72及偵測側光接收部73支撐於殼體3之支撐裝置,用於分隔偵測空間4之分隔裝置,且為一引導氣體的引導裝置。此元件支撐部52,譬如其呈現一圓柱狀,其內徑大於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及後述的基板側流出開口711,安裝偵測側發光部72及偵測側光接收部73,其中在本體部31的下側(-Z方向)面及後述的電路基板71之間,藉由習知之固定裝置(譬如,螺釘或黏合劑等)固定到本體部31下側(-Z方向)面及電路基板71 上。
(構造-驅蟲網)
驅蟲網6係一種驅蟲裝置,用於防止讓昆蟲進入到偵測空間4之裝置。驅蟲網6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在允許讓氣體通過驅蟲網6本身的小孔而從偵測空間4的外部流到內部的同時,也防止昆蟲進入到偵測空間4,譬如嵌入並固定在殼體側流入開口311的內部。有關驅蟲網6之固定,詳細而言為,讓處於未設置在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內部的狀態下的驅蟲網6構成具有略大於殼體側流入開口311的直徑,且讓該驅蟲網6稍微變形,以便構成從下側(-Z方向)往上側(+ Z)嵌入固定到外殼側流入開口311的內部。另外,當使驅蟲網6稍微變形而從下側(-Z方向)往上側(+ Z)設置在外殼側流入開口311內時,設置有作為止動裝置的檔止構件611以便防止驅蟲網6越過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到達本體部31的內部,藉由此檔止構件611構成止動。
(構造-電路部)
電路部7係藉由偵測作為偵測對象之煙霧來判斷火災的電路之電路裝置。電路部7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具備一電路基板71、一偵測側發光部72、一偵測側光接收部73及一警報側發光部74。
(構造-電路部-電路基板)
電路基板71係安裝有傳感器100的各個元件之安裝裝置,譬如整體而言沿XY平面擴廣,並藉由支撐部5來支撐固定。且,電路基板71設置有一基板側流出開口711。基板側流出開口711係一引導氣體的引導裝置,具體而言,用於使偵測空間4的氣體經由內部流出側通道F3流出到傳感器100外部,譬如直徑小於基板支撐部51的內徑及元件支撐部52的內徑,且設置在從與XY平面平行之電路基板71的中心往外側偏離的位置上。
(構造-電路部-偵測側發光部)
偵測側發光部72係用於偵測已流入到偵測空間4的煙霧之光接收偵測裝置,具體而言,往偵測空間4發出用於偵測煙霧的光之偵測光的發光裝置。偵測側發光部72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具備發光二極體等。
(構造-電路部-偵測側光接收部)
偵測側光接收部73係用於偵測已流入到偵測空間4的煙霧之光接收偵測裝置,具體而言,係用於接收在偵測空間4中產生的散射光的裝置。偵測側發光部72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偵測側光接收部73具備光二極體等。
(構造-電路部-警報側發光部)
警報側發光部74係一發光之發光裝置,具體而言,係以發光警報預定事件的裝置。於此,所謂「預定事件」係與傳感器100相關的事件,譬如包含判斷發生火災,或者偵測到傳感器100的部分功能有瑕疵等概念,而以下譬如將以判斷發生火災作為「預定事件」加以說明。警報側發光部74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具備發光二極體等。
(傳感器之外觀)
其次,將說明如上所述構成的傳感器100的可視性。如前述所言,由於圖4中的本體部31的整個表面為白色且整個透明部32為透明,所以看到傳感器100的用戶感覺不到透光部32的厚度,且由於只能感覺到本體部31的厚度作為傳感器100的整個厚度,所以傳感器100的整體外觀,可以給予既薄型又智能的印象。
(氣體之引導)
其次,將說明如上所述構成的傳感器100的氣體引導。圖5為表示圖4中的氣流的圖。又,此圖5之箭頭Af1,為基於有關含有煙霧之氣體的流動方向(換言之,氣流方向)的預定實驗或模擬的結果來說明氣流的方向。傳感器100可引導來自殼體3外部所有方向之氣體在高度方向(Z方向)中從下側(-Z方向)流入到偵測空間4之後再從上側(+Z方向)流出 ,而於此譬如將說明沿圖5的箭頭Af1引導的情況。
當在監視區域中發生火災時,依據基於該火災所引起的熱氣流,使圖5的傳感器100外部的氣體(含煙霧之氣體) ,如箭頭Af1所示,在沿著天花板900(或者與天花板900平行)而朝著傳感器100移動之後,經由流入側通道F2、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及驅蟲網6的小孔而引導到偵測空間4。詳細而言,氣體在沿著殼體3的斜面313而從主體部31側引導到透光部32側之後,沿著透光部32的對向面321及圖1的凸肋33而被引導到圖5的偵測空間4側。之後,引導至偵測空間4的氣體如箭頭Af1所示,經由基板側流出開口711、內部流出側通道F3、殼體側流出開口312及外部流出側通道F1而被引導到傳感器100的外部。
(火災之判斷)
其次,將說明如上所述構造的傳感器100的火災之判斷。傳感器100的電路基板71的控制部(未圖示,例如CPU等),係以習知方法相同來判斷火災。也就是說,該控制部係使用偵測側發光部72及偵測側光接收部73來偵測煙霧濃度,且基於偵測到的煙霧濃度來判斷火災。又,有關於此的煙霧濃度的偵測,由於透光部32為透明且干擾光可能進入到偵測空間4,所以也可以使用習知的偵測方法來執行偵測,該檢測方法會考慮到干擾光的影響來偵測煙霧濃度。其次,當控制部(未圖示)判斷發生火災時,將藉由點燈或熄燈來讓圖4的警報側發光部74發光。且,所發出的光經由導光部322到達擴散部323並於該擴散部333進行散射、反射或折射。之後,被散射、反射或折射的光將擴散到透光部32的整個內部,並從整個透光部32往所有方向射出,另外,被折射之光從擴散部323往外部擴散朝向所有方向射出。因此,用戶可以從監視區域中的任何位置看到從傳感器100中的警報側發光部74來的光。也就是說,用戶可以判斷傳感器100已發出警報。
(實施例之效果)
因此,根據本實施例,藉由具備從與安裝面11相反側覆蓋本體部31之至少一部分的透光部32,譬如,利用透光部32的外觀相對於已辨識出傳感器100的用戶,由於傳感器100中至少有關厚度可以給予比該傳感器100的實際厚度更薄的印象,所以可對傳感器100留下既薄型又智慧的印象並可改善該傳感器100的設計性。
另外,因為透光部32為引導氣體之引導構件,譬如可以促使氣體流入到偵測空間4,而可以在適當的時間內迅速發出警報(譬如有關於發生火災之警報)。尤其,譬如,由於引導構件本身為透光性,因此可以簡化引導構件本身的可視性,且可以給傳感器100帶來既簡單又智能的印象。
另外,因為透光部32為擴散由警報側發光部74發光的擴散部,譬如由於可以從所有方向確認由警報側發光部74發出的光,所以可以改善警報側發光部74之光的可見度。尤其,譬如當警報側發光部74被構成為傳感器100已判斷發生火災時而發光的情況下,用戶可以確實地辨別出警報側發光部74的光,且可以確實地通知該用戶發生火災。
(對實施例之變形例)
雖以上已說明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但本發明之具體構造及裝置,只要在申請專利範圍所述的各個發明的技術構思的範圍內,皆可以任意地改變及修正。以下,將針對如此之變形例加以說明。
(關於本發明欲解決之課題或發明之效果)
首先,本發明欲解決之課題或發明之效果不限於上述內容,可根據本發明的實施環境或詳細構造而不同,有些情況下僅解決上述部份效果或僅表現出上述部分的效果。
(有關分散或整合)
另外,上述之構造為功能性概念性的構造,且不一定必須如圖所示之物理構造。也就是說,各個部分的分散或整合之具體形式不限於圖中所示的形式,可讓其全部或部分構成為在功能上或物理上分散或整合在任何單元中。
(有關偵測空間(一))
另外,於上述實施例上,雖已說明過圖4的偵測空間4係經由殼體側流入開口311直接與本體部31的外部相通的情況,但本發明不限於此。譬如,也可讓偵測空間4位在圖4的圖面左側的位置處並且在鉛直方向(Z方向)上設置於不與殼體側流入開口311重疊的位置,且以煙霧流入通道連接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及偵測空間4。又,於此種情況下,應該改變其他要件(譬如,基板側流出開口711與殼體側流出開口312等)的位置,使得氣體可以從該偵測空間4流出,而該氣體係從本體部31的外部經由殼體側流入開口311與煙霧流入通道,流入到圖4中的圖面左側位置之流入偵測空間4的氣體。當以此種方式構成時,可以減少因透光部32為透明而進入到偵測空間4內部的干擾光的光量。
(有關偵測空間(二))
另外,也可讓偵測空間4設置在與XY平面平行方向上之本體部31的中心。
(有關導光部)
另外,於上述實施例上,雖已說明過使用圖4的導光部322引導來自警報側發光部74的光的情況,但本發明不限於此。譬如,在藉由於圖1中的凸肋33內部設置有光纖或者將該凸肋33本身形成為光導,讓凸肋33構成為可導光,也可以使用凸肋33構成將來自警報側發光部74的光引導到透光部32。當以此種方式構成時,由於可以省略圖4的導光部322,所以氣體可以在流入側通道F2中穩定地流動。
(有關擴散部)
另外,於上述實施例上,雖已說明過在透光部32的下側(-Z方向)面設置有擴散部323的情況,但是本發明不限於此。譬如,也可將擴散部323設置在鉛直方向(Z方向)上靠近透光部32的中心位置處,或者可以設置靠近在透光部32的上側(+ Z方向)附近的位置處。
(有關透光部(一))
另外,於上述實施例上,雖已說明過使整個透光部32為透明的情況,但本發明不限於此。只要至少一部分具有透光性,則可使透光部32構成任何顏色。尤其,透光部32可構成如下使傳感器100的厚度看起來較薄之構造。具體而言,可以讓整個透光部32構成譬如乳白色之略微模糊的顏色,另外使透光部32的對向面321的整個表面變成乳白色,且可構成使透光部32中除了該對向面321以外的面為透明。
(有關透光部(二))
另外,於上述實施例上,雖已說明過使圖4中的本體部31的整個外側表面為白色的情況,但本發明不限於此。譬如,本體部31也可以構成透光性(譬如透明)。於此種情況下,由於容置在本體部31中的「容置對象」在視覺上為顯露,所以可以使該容置對象中視覺上顯露的部分之一部分或全部成為白色。
(有關透光部(三))
另外,於上述實施例上,雖已說明過透光部32用作導引構件及擴散構件的情況,但本發明不限於此。也可以構成為用作「固定構件」。譬如,可將圖4的透光部32構造成經由圖1的凸肋33而對本體部31進行拆裝,且,可以改造為當透光部32上側(+ Z方向)的頂部(具體而言,與對向面321的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對向的部分)安裝到本體部31時抵靠到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內的驅蟲網6。將如此所改造的透光部32稱為「改造透光部」。於此種情況下設置驅蟲網6時,首先,可在從本體部31卸下「改造透光部」的情況下,在殼體側流入開口311的內部設置驅蟲網6,其次,將「改造透光部」安裝到本體部31上並藉由使「改造透光部」從下側(-Z側)抵靠到驅蟲網6而加以固定趨蟲網6。在此種情況下,驅蟲網6在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內之鉛直方向(Z方向)中,能夠被夾持固定在「改造透光部」之頂點與檔止部611之間。於如此的構造情況下,藉由讓改造透光部而用於固定驅蟲網6的固定構件,譬如由於不需要設置用於固定驅蟲網6的專屬零件(譬如,用於卡接驅蟲網6之卡固件等) ,所以可減少傳感器100的零件數量並降低傳感器的製造成本。又,於此種情況下,由於驅蟲網6不需要嵌入到殼體側流入開口311中,因此可讓驅蟲網6之直徑構成略小於殼體側流入開口311。
(有關透光部(四))
另外,於上述實施例上,雖已說明過透光部32用作導引構件及擴散構件的情況,但本發明不限於此,也可以構成作為「支撐構件」。圖6係變形例的剖面圖。又,圖6的傳感器100A,係將溫度偵測部81設置於圖4之傳感器100並將透光部32改變為透光部32A。且,在以下說明中,僅說明圖6的傳感器100A的構造不同於圖6的傳感器100的構造,未說明到之部分係形成與傳感器100為相同的構造。關於圖6的透光部32A的構造,也僅說明與圖4的透光部32之不同的構造,未說明到之部分係形成與透光部32為相同的構造。
圖6的溫度偵測部81係測量裝置,具體而言係測量溫度的裝置。溫度偵測部81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具備熱敏電阻等並藉由導電電氣性連接到電路基板71。
透光部32A係透光裝置,且係從與安裝面11相反側覆蓋本體部31的至少一部分的構件,譬如也可以作為支撐構件。透光部32A的具體種類或構造為可選擇,譬如在透光部32A的鉛直方向(Z方向)的下側(-Z)面上,讓該溫度測量部81藉由習知的固定裝置(譬如,粘合劑等)來支撐固定。此透光部32A還具備譬如溫度偵測部蓋體324A。溫度偵測部蓋體324A,係用於覆蓋溫度偵測部81的蓋體裝置,譬如設置於溫度偵測部81的鉛直方向(Z方向)之下側(-Z) ,透過蓋體支撐部324 B固定到透光部32A。
以如此所構成的傳感器100A,雖係使用溫度偵測部81的測量結果且以習知方法來判斷火災,由於溫度偵測部81設置在透光部32A的下側(-Z方向)上且可以直接測量到監視區域的溫度,所以可以快速地掌握到火災發生時的急速溫度變化,並迅速判斷火災發生。另外,當藉由溫度偵測部蓋體324A覆蓋時,由於可以防止用戶在安裝傳感器100A時接觸到溫度偵測部81,因此可保護溫度偵測部81。
於如此的構造情況中,透光部32A係用於支撐溫度偵測部81的支撐構件,譬如,由於不需要設置用於支撐溫度偵測部81的專屬零件(譬如,用於卡合溫度偵測部81之卡固支撐件等) ,所以可減少傳感器100A警報裝置的製造成本。
又,上述溫度偵測部81、溫度偵檢測部蓋體324A及蓋體支撐部324B的顏色可選擇,譬如為了使傳感器100A的厚度變薄,也可使溫度偵測部81(含導線)、溫度偵測部蓋體324A及蓋體支撐部324B構成為全白,或者使溫度偵測部81(含導線)為白色,並且讓溫度偵測部蓋體324A及蓋體支撐部324B構成為透光性(譬如,透明)。
(有關驅蟲網)
另外,在上述實施例的圖4中,也可讓驅蟲網設置在本體部31中的殼體側流出開口312側。
(有關背板及安裝基座)
在將上述實施例的圖4的背板2構成直接安裝到天花板900上,也可以省略安裝基座1。此種情況下,背板2的上側(+ Z方向)面相當於「安裝面」。另外,不省略上述實施例的圖4的安裝基座1的情況下而省略背板2,也可將安裝基座1隔離間隔件21且固定到殼體3。
(有關氣流)
另外,在上述實施例中,雖說明過使氣體沿著圖5中的箭頭從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側流入到偵測空間4,並使該氣體從殼體側流出開口312側流出之情況,但本發明不限於此。譬如,也可使氣體從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側流入到偵測空間4之後,使該氣體從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側流出。於此種情況下,在藉由實驗或模擬等掌握氣體的流入及流出特性上,藉由任意改變傳感器100的構造(譬如,改變殼體側流入開口311的尺寸、數量或位置,或者改變偵測空間4的尺寸或位置等),如上所述,也可以使氣體從殼體側流入開口311側流入及流出。
(有關氣流產生裝置)
另外,在上述實施例的圖4的傳感器100中也可以設置氣流產生部(氣流產生裝置),該氣流產生部係產生用於沿著譬如圖5的箭頭Af1引導氣體的氣流。具體而言,在偵測空間4的內部或外部,可以設置使用習知之壓電元件的微型泵、發熱的習知之發熱元件、或者吸收熱量的習知之吸熱元件等作為氣流產生部。且,電路基板71的控制部(未圖示,譬如CPU等)可以基於預定之程式控制此氣流產生部。
(有關傳感器之安裝)
另外,雖然在上述實施例中已說明過使用圖4的傳感器100安裝到監視區域的天花板900的情況,但本發明不限於此。譬如,傳感器100可以安裝在監視區域的牆壁上。
(有關習知構造之應用)
另外,上述實施例之圖4的傳感器100的各個特徵(譬如,透光部32之特徵等)之至少一部分,可以應用於習知的傳感器(譬如,具備有用於遮掩偵側空間的光之區徑等的傳感器等)。
(有關傳感器之應用)
另外,上述實施例的圖4之傳感器100的特徵,可以應用於習知的光散射式傳感器,或者也可以應用於習知的調光式傳感器。
(有關整體構造)
另外,也可讓上述實施例的圖4之傳感器100的任意零件構成為整體構造。譬如,可以將基板支撐部51、元件支撐部52及間隔件21構成為一整體。
(有關熱焊接)
另外,可藉由熱焊接固定上述實施例的圖4之傳感器100的任何零件。譬如,元件支撐部52可藉由熱焊接固定在本體部31的下側(-Z方向)面及電路基板71之間。
(有關基板側流出開口)
另外,基板側流出缺口可以與基板側流出開口711一起設置在圖4的電路基板71上,或者在圖4的電路基板71上設置基板側流出切口,取代基板側流出開口711。於此,所謂「基板側流出切口」,係用於引導氣體的引導裝置,具體而言,用於使偵測空間4中的氣體經由內部流出側管路F3流出到傳感器100。基板側流出切口的形狀可選擇的且未圖示出,譬如也可藉由與圖4的XY平面平行的方向上從電路基板71的邊緣側朝向中心側切割成V形或U形等而形成。
(有關特徵)
另外,可以任意組合或省略上述實施例的特徵及變形例的特徵。譬如,在圖4所示的透光部32中,可以省略擴散部33,或者修改使透光部32在不引導煙霧之情況下僅進行光之擴散,讓圖6的透光部32A可以構成用作「固定構件」。
(註記)
註記1之警報裝置,具有一被安裝於設置對象物之安裝面,其具備有:一容置裝置,容置該警報裝置的構造要件;及一透光裝置,係從與該安裝面之相反側覆蓋該容置裝置的至少一部分。
註記2之警報裝置,如註記1所述之警報裝置,具備用於偵測氣體中含有的偵測對象的一偵測裝置,該偵測裝置容置在該容置裝置中作為該構造要件;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將該容置裝置之外部氣體引導到該偵測裝置之引導構件。
註記3之警報裝置,如註記2所述之警報裝置,具備用於防止讓該容置裝置外的昆蟲進入到該偵測裝置之一驅蟲裝置;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將該驅蟲裝置固定在該容置裝置上之固定構件。
註記4之警報裝置,如註記1至3之任一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具備用於發光的一發光裝置;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擴散由該發光裝置發光的擴散構件。
註記5之警報裝置,如註記1至4之任一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具備用於測量該警報裝置周圍的物理量的一測量裝置;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支撐該測量裝置之支撐構件。
註記6之警報裝置,如註記1至5之任一項所述之警報裝置,該警報裝置係為用於感應煙霧、熱或一氧化碳之傳感器或警報器。
(註記之效果)
依據註記1之警報裝置,藉由從與安裝面之相反側具備至少覆蓋部分之容置裝置之透光裝置,譬如,利用透光裝置的外觀相對於已辨識出警報裝置的用戶,由於警報裝置中至少有關厚度可以給予比該警報裝置的實際厚度更薄的印象,所以可對警報裝置留下既薄型又智慧的印象並可改善該警報裝置的設計性。
依據註記2項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透光裝置為引導氣體之引導構件,譬如可以促使氣體流入到偵測裝置,而可以在適當的時間內迅速發出警報(譬如,有關於發生火災之警報)。尤其,譬如,由於引導構件本身為透光性,因此可以簡化引導構件本身的可視性,且可以給警報裝置帶來既簡單又智慧的印象。
依據申註記3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透光裝置為固定驅蟲裝置之固定構件,譬如由於不需要設置用於固定驅蟲裝置的專屬零件(譬如,用於卡接驅蟲裝置之卡固件等) ,所以可減少警報裝置的零件數量並降低警報裝置的製造成本。
依據註記4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透光裝置為擴散由發光裝置發光的擴散構件,譬如由於可以從所有方向確認由發光裝置發出的光,所以可以改善發光裝置之光的可見度。尤其,譬如當發光裝置被構成為警報裝置已判斷發生火災時而發光的情況下,用戶可以確實地辨別出發光裝置的光,且可以確實地通知該用戶發生火災。
依據註記5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透光裝置為用於支撐測量裝置之支撐構件,譬如由於不需要設置用於支撐測量裝置的專屬零件(譬如,用於卡合測量裝置之卡固支撐件等) ,所以可減少警報裝置的零件數量並降低警報裝置的製造成本。
依據註6所述之警報裝置,藉由警報裝置為用於感應煙霧、熱或一氧化碳之傳感器或警報器,利用透光裝置的外觀相對於已辨識出傳感器或警報器的用戶,由於傳感器或警報器中至少有關厚度可以給予比該傳感器或警報器的實際厚度更薄的印象,所以可對傳感器或警報器留下既薄型又智能的印象並可改善該傳感器或警報器的設計性。
1:安裝基座
2:背板
3:殼體
4:偵測空間
5:支撐部
6:驅蟲網
7:電路部
11:安裝面
21:間隔物
31:本體部
32:透光部
32A:透光部
33:凸肋
51:基板支撐部
52:元件支撐部
71:電路基板
72:偵測側發光部
73:偵測側光接收部
74:警報側發光部
81:溫度偵測部
100:傳感器
100A:傳感器
311:殼體側流入開口
312:殼體側流出開口
313 :斜面
321 :對向面
324A:溫度偵測部蓋體
322:導光部
323:擴散部
324B:蓋體支撐部
611:擋止部
711:基板側流出開口
900:天花板
F1:外部流出側管路
F2:流入側管路
F3:內部流出側管路
Af1:箭頭
圖1係為本發明之實施例之傳感器的立體圖。
圖2係為本發明之傳感器的仰視圖。
圖3係為本發明之傳感器的側面圖。
圖4係為圖2之A-A側箭頭所示剖面圖。
圖5係為圖4中氣流所示圖。
圖6係為本發明之變形例之傳感器的剖面圖。
1:安裝基座
2:背板
3:殼體
31:本體部
32:透光部
33:凸肋
100:傳感器
Claims (6)
- 一種警報裝置,具有一被安裝於設置對象物之安裝面,該警報裝置包括: 一容置裝置,容置該警報裝置的構造要件;及 一透光裝置,係從與該安裝面之相反側覆蓋該容置裝置的至少一部分。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其中具備用於偵測氣體中含有的偵測對象的一偵測裝置,該偵測裝置容置在該容置裝置中作為該構造要件;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將該容置裝置之外部氣體引導到該偵測裝置之引導構件。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其中包括用於防止讓該容置裝置外的昆蟲進入到該偵測裝置之一驅蟲裝置;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將該驅蟲裝置固定在該容置裝置上之固定構件。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3之任一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其中包括用於發光的一發光裝置;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擴散由該發光裝置發光的擴散構件。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4之任一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其中包括用於測量該警報裝置周圍的物理量的一測量裝置;該透光裝置係為用於支撐該測量裝置之支撐構件。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5之任一項所述之警報裝置,其中該警報裝置係為用於感應煙霧、熱或一氧化碳之傳感器或警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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