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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海原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1MW风电试点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
宁夏-中卫-海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00001/2025-00046 发文时间 2025-02-07
发布机构 ****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1MW风电试点项目核准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1MW风电试点项目核准的批复

******公司:

报来《关于******公司**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1MW风电试点项目核准的请示》(华润电润原报〔202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高水平建****示范区,推进自治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风能**有效开发利用,现同意**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1MW风电试点项目(项目代码:****),******公司(属于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11MW风力发电机组。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关桥乡。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511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3.33%。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海****公司占股30%,华润电****公司占股70%,双方按照股比以现金方式出资资本金1705万元。

**投资者**县****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11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列为30%;外方投资者华润电****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194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70%。经营期限为20年。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3411万元,通过贷款方式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文件是《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0059号)、******厅《关于**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1MW风电试点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4〕82号)、《******局关于**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1MW风电试点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政府出具的项目收益共享承诺函。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2月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