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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正在报名中

区域:
新乡 > 红旗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恒升世家B座1507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1]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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