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在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天津、苏州、厦门、杭州、南京等。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宣布次日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房产税是每年征收,有的地方是一年分两次征收,也有每年一次性征收。
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在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天津、苏州、厦门、杭州、南京等。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宣布次日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目前我国房产税的试点城市如下: 1、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鉴于房产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试点。 2、鉴于房产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从个别城市开始试点。2019年1月28,上海、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2019年5月24日,房产税试点扩容被证实,将增加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专家称直指一二线高房价城市,房产税确定向增量开刀。 2019年1月27日,上海、重庆宣布次日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题主好,依照我对房产税的了解,房产税是针对商业用房开征的一种税,计税依据是依照房产原值的70%*1.2%征收。另一种是依照房产租金乘以12%征收。自有租房暂时不征收房产税。
杭州确实是国务院规定的房产税试点城市之一。现在我国土地出让金的收入还是比较大的,但将来某一天,一旦土地出让金供应不了地方财政的支出,房产税就可能开征。不过,现在搞不动产登记不是说马上要开征房产税,但肯定是一个准备工作。早晚有一天,土地出让金的总量会降下去,到时候房产税就会接上去,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新来源。这个过程应该是比较长的,估计5年之内是不会开征房产税的。暂时没必要担心这个。期望可以对你有用
1、上海市房产税征收自2011年开始税征收对象(1)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2)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免征点:60平方米人税率:(1)房产税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0.6%。(2)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2、2017年1月重庆市政府目前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并公布了修改后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试点区域: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征收对象: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1.目前全国就重庆、上海试点了房产税,深圳、南京、杭州等地虽有传闻,但地方暂未正式出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