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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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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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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A诉B案》

发布者:张贵超律师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71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核心内容整理:

1. **案件基本信息**:
- 原告:A
- 被告:B
- 案号:(2024)内0204民初XX号
- 立案时间:2024年11月1日
- 判决时间:2024年12月8日

2. **原告律师信息**:
-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贵超,内蒙古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3. **原告诉讼请求**:
- 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219,000元。
- 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 **原告律师作用**:
- 提出诉讼请求:原告律师明确提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返还剩余的投资款及承担诉讼费用。
- 事实与证据整理:原告律师整理并提交了包括投资协议、撤资方案及还款计划等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胜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法律依据与论证:原告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原告的权益进行了法律分析和论证。
- 法庭陈述:原告律师在法庭上代表原告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辩论,有效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5. **法院判决**:
- 被告B需返还原告A 219,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 案件受理费4,586元,减半收取2,293元,由被告负担,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
-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 **案件意义**:
- 本案展示了原告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中的专业作用,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原告维护了其财产权益,同时也体现了法院在保护公民财产权益和维护法律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张贵超律师,现为内蒙古鹿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极为擅长婚姻家事、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等,在执业过程中...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包头
  • 执业单位:内蒙古鹿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220********1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