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More Web Proxy on the site http://driver.im/
周绍勇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102320496
咨询时间:09:00-22:00 服务地区

物业以不交物业费为由不修电梯

作者:周绍勇律师时间:2024年12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4次举报
一、物业以不交物业费为由不修电梯

  物业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修理电梯,这种做法并不构成物业拒绝履行其维修义务的合法理由。

  1.实际上,这是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双方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处理。

  2.公共区域的维护,包括电梯的日常运行和保养,是物业公司应尽的基本义务。

  3.缴纳物业费则是业主根据合同规定必须履行的责任。因此,物业不能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作为拒绝维修电梯的借口。

  4.如果双方协商无果,业主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一纠纷。

  二、物业不修电梯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物业拒绝修理电梯的情况时,业主应明确物业的维修责任,并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1.如果电梯仍处于维保期内,物业应及时联系电梯公司进行维修。

  2.若电梯已过维保期,物业则需向业主委员会报告电梯故障,并提供详细的维修方案及预算。

  3.如果物业未能履行上述职责,业主可以向物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寻求更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

  在此过程中,业主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言辞,以免激化矛盾或影响问题的解决。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周绍勇律师 已认证
  • 15102320496
  • 重庆兴胜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8.0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6次 (优于97.7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8次 (优于98.3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6975分 (优于98.7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44篇 (优于97.87%的律师)

版权所有:周绍勇律师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59021 昨日访问量:303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