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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方满年处理30万吨含锂尾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2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5-****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33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1 | **方满年处理30万吨含锂尾泥综合利用项目 | 袁****工业园 | **** | ******公司 | 2025-2-8 |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