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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浩欣烟花罗城镇年产24万箱黑火药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7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5-****751(环评股)
通讯地址:**县迎宾大道(336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件 |
1 | 浩欣烟花罗城镇年产24万箱黑火药异地搬迁技改项目 | 万环评字[2025]6号 | 2025-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