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全面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耕地质量和改善环境,按照《****农业农村厅 **省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2号)文件要求,利用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91万元,对**市域内秸秆全量深翻还田作业和秸秆饲料化给予补贴,其中,用于饲料化利用项目补贴资金500万元。为此,我们制定了2024年**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了项目申报、验收等工作,经现场实地测量、核实和验收,全市共有107家项目单位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6日起至2025年2月2日结束,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或市财政局反映,电话:****7738。
****
2025年1月26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