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二期)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二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07号1号楼201室(北纬22°57′52.978″,东经113°35′21.544″)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日期: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 公示方式: 现场公示:********公司公告栏。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2024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