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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市**区观绿路45号(**大厦)903房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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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万元 人民币 |
10 |
2025-01-10 |
其他 |
1.转让标的评估报告载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转让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和评估报告载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及房屋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过户前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过户权证载面积为准,均不影响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2.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公司出具的《****拟出售资产事宜涉及的位于**区观绿路45号903房住宅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信德评报字(2024)第Z00220号(GZ)]。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