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1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项目配****中心)质疑回复 编号: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质疑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其他要求中(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公司人员变更较大,故我单位人员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不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请问能否参与本本项目投标 答:可以参加投标,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养老保险证明即可。 2、问:请问项目设置技术方案要求是不****公司专门定制,如果是请明说我就不来浪费那个钱了。作为潜在投标人建议取消方案还市场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答:本项目严格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编制,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3、问题三与本项目无关。 4、问: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1.根据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答:不符合要求。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