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昭秀
巴陵王蕭昭秀(483年—498年) 字懷尚,中國南北朝時期南齊武帝蕭賾之孫,文惠太子蕭長懋第三子。生母宮人陳氏。
巴陵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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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齊政治人物 | |
姓名 | 蕭昭秀 |
字 | 懷尚 |
封爵 | 曲江縣開國公→臨海郡王→巴陵郡王 |
出生 | 南朝齊永明元年(483年) 楊州丹楊郡建康縣 |
逝世 | 南朝齊建武五年(498年) 楊州丹楊郡建康縣 |
經歷 | |
生平
编辑永明年間蕭昭秀被封為曲江公,食邑一千五百戶。永明十年(492年),封為寧朔將軍、濟陽太守。永明十一年(493年)其長兄鬱林王蕭昭業即位後,封蕭昭秀為臨海郡王[1],食邑二千戶。隆昌元年(494年)正月,為使持節、都督荊、雍、益、寧、梁、南北秦七州軍事、西中郎將、拜荊州刺史。延興元年(494年),海陵王蕭昭文繼位後,征為車騎將軍,負責守衛京師,以永嘉王蕭昭粲代其職務。
建武二年(495年),通直常侍庾曇隆啟奏:「周定雒邑,天子置畿內之民;漢都咸陽,三輔為社稷之衛。中晉南遷,事移威弛,近郡名邦,多有國食。宋武創業,依擬古典,神州部內,不復別封。而孝武末年,分樹寵子,苟申私愛,有乖訓准。隆昌之元,特開母弟之貴,竊謂非古。聖明御宇,禮舊為先,畿內限斷,宜遵昔制,賜茅授土,一出外州。」齊明帝蕭鸞下詔交付尚書詳細建議。當年冬天,便改封蕭昭秀為巴陵王[2]。永泰元年(498年),齊明帝病重,遂殺害蕭昭秀及其弟蕭昭粲,蕭昭秀死時只有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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