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More Web Proxy on the site http://driver.im/
章成方律师
章成方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上海-黄浦区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

发布者:章成方律师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58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原告与被告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的地坪施工工程。按被告现场要求施工,工程量按实际面积结算,合同总价按每平米117元计算合同签订后预付10.5万元,完工后付至80%,验收合格后付至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水泥基质保五年,地坪漆质保三年。

若原告未按期完工,每延误一日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超过20日,被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争议焦点:

原告主张:原告已完成施工,双方结算总工程款为381,572.1元,被告仅支付105,000元,尚欠238,414.89元未付。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被告主张:原告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实际完工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超出合同约定工期,应支付违约金76,314.42元。被告提出反诉,但未按期缴纳反诉费,法院按自动撤回反诉处理。

法院认定:

2023年5月,被告出具工程设备调试验收表,确认验收合格,工程量为3261.3㎡。原告已为被告开具380,572.1元的增值税发票。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238,414.89元。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38,414.89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3年5月13日至清偿时止的利息。


章成方律师,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至今直接参与和协助的案件达数百起,为上千名用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黄浦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2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离婚、房产纠纷、工伤赔偿、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