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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

       土地收益是指土地或土地资产在开发经营和利用过程中由于经营性因素或其他外部客观因素所形成的利润。通常所讲的土地收益包括所有权收益与使用权收益。所有权收益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取得的一种收益,与广义地租的涵义相同。在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的条件下,与所有权收益相对的是土地使用权收益,即指土地收益中归土地使用者占有支配的部分,是土地使用权中使用权利的直接体现,是在土地经营活动中归其占有的土地经济性增值收益。如果将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考虑为土地收益分配的主体,那么在农地非农化或政府征地过程所付出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也是一种土地收益。

发布时间:2019-01-08 11:44:07 文章热度:2840
        从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2018年底土地确权证下发完成,农民手里基本上都拿到了确权证书,那么农民可以获得哪些好处?怎么利用土地收益最高?一、拿到土地确权证书的好处到2018年底,农民手里基本上都拿到了确权证书,但是部分农民对确权证还不了解,认为有土地证和没有土地证没有什么两样,土地的多少没有变,位置没有变,有没有证都还是那样种,事实上有了土地确权证书,农民的利益受到保障,土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占,还有由土地带来的一些利益都受法律保护,有了土地证书,今后可以选择土地使用和去向。1.用于土地流转随着土地的确权,大家都成了“地主”,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21 16:55:52 文章热度:3984
        现在有很多房屋买卖问题受到了一定关注度,社会上的农民朋友以及年轻朋友们对于这方面都不太了解。针对划拨土地的房子也只能一知半解的找身边熟人询问。小编在这儿给大家总结了关于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买吗的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吧。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买吗1、首先咱们得清楚,划拨土地的房子该如何定义,这样才能更好的判定是否能买卖。1.1划拨土地的房子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没有花钱便获得了的房子。大家都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没有花钱就能获得一套房子,这套房子的建造价格与设计自然也是比较便宜且不费心思的。2、既然是没有花钱获得了一套使用权的房子,肯定就有人关心是否具备房产证了。不论是农民朋友还是年轻人,甚至小朋友都知道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5 10:21:33 文章热度:1738
        鸡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鸡泽县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收益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鸡政字〔2017〕8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现将《鸡泽县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收益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鸡泽县人民政府2017年12月8日鸡泽县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收益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转让和登记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69号)及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经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5 09:49:07 文章热度:1529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收益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魏政字〔2017〕63号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魏县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收益的暂行规定》已经2017年9月27日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魏县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1日魏县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转让缴纳土地收益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转让和登记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07 17:46:13 文章热度:24652
        网友提问:“打算农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承包给外人。承包费10万元左右。这个钱该怎么分配呢?按人口还是按户分配呢?如按人口分配出嫁女户口迁出(96年之后迁出)的和死亡人(96年之后死亡)的有份儿吗?还有新生儿户口在本村的给分配吗?”这个问题归结来看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收益该怎么分配的问题。首先,这里所说的“农民集体土地”是有多种情况的,因此,涉及到的土地收益分配也要分情况来看。情况1:农民的承包地现如今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土地承包到每家每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的种植及管理,所获经济收入由家庭自由支配。如果是统一流转出去,则根据承包地面积进行比例划定,然后分配收益,这个是合理合法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8 14:13:37 文章热度:2167
        什么是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凡以盈利为目的,没有将土地作为企业资本金的土地使用者用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进行承包经营、委托经营、联合经营和投资入股等经营行为的(土地使用权发生变更的除外),视为出租土地使用权。商住用地一般不会被征收,不过一个地方一个政策土地收益金的测算受哪些因素影响?土地收益金的测算主要涉及以下因素:(1)土地用途不同:土地使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1 11:21:23 文章热度:1776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移民搬迁”)土地增值收益使用管理,保障我市移民搬迁顺利实施,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陕西省陕南地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有关政策措施的函》(国土资函〔2013〕837号)和《陕南移民搬迁土地增值收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陕国土资发〔2014〕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移民搬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照《陕南移民搬迁土地增值收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土地增值收益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为陕南地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康市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土地增值收益使用管理责任主体为安康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国土、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8-12 13:10:01 文章热度:536
        毫无疑问,土地是农业的地利,解决好土地问题就奠定了农业盈利的基础。在休闲农业产业中,所有规划要素最终都要落在“地”上,特别是在乡村地区,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人不地的紧密联系。唯有落“地”,才能实现休闲农业最终的追求。休闲农庄土地如何流转?如何规避土地流转的陷阱?如何让土地收益暴增10倍?2015创富现代农业、土里生金的三大绝招!绝招一:与农民合作,低成本拿地,让经营风险骤降!没有规划的盲目拿地,流转土地价格虚高,增加营收风险!高价把土地拿到手,种的是低收益的大田,最后还雇人来种!高价流转土地后,没有可持续盈利项目,低收益造成收入压力!绝招二:不盲目,做好盈利规划,让土地收益倍增!做休闲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18 16:07:28 文章热度:963
        在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东盛涌镇龙山农业专业农场,法人代表王立臣和工人们将包装高档的大米装入货车,准备送往指定客户。“农场已经形成从种植、收割、加工到销售的一体化模式。多亏土地收益保障贷款,才形成现在的规模。”王立臣说。2003年,这个农场还只是个小作坊。“过去银行给农户的都是10万以下的小额贷款,能够流转的土地有限,利息也不低,即使向亲戚朋友借钱也得1分利息。”他说。2013年,吉林省开展土地收益保障贷款。作为试点,龙井市农民的种植规模和收入随即发生大变化。“申请土地收益保障贷款后,州市两级政府还有贴息,降低了融资成本。”每年100万元的贷款规模让王立臣的农场不仅年均粮食产量100万斤,还从小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2-31 10:36:47 文章热度:2598
          农户承包土地的收益作为其用益物权的一部分,包括承包土地直接经营的收益,也包括流转土地的收益。特别是关于土地流转的收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流转的转包费、转让费和租金等,都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作为承包方的农户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一旦受到侵犯,其既可以从《物权法》的角度来保护用益物权的完整(《物权法》在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对物权如何保护及方式,而且在第120条专门强调了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也可以从《合同法》的角度来保护承包合同权利的正当享有(发包方提高承包费即涉嫌违约,除非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30 10:54:09 文章热度:867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28日,记者来到梨树县,当地农户对我省推行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大为欢迎,在破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吉林省首推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走出了一条改革的新路。   利息低办理非常快捷   28日10时许,在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蔡家镇蔡家村村民委员会,村支书马振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心情不错,因为他不久前刚从银行拿到了230万贷款,并用这笔钱交付了合作社里村民的土地流转费,购买种子化肥等农资用品。   马振生也是村里汇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合作社里经营着164公顷土地,全村有1/3的流转土地都在这里。   “我们和农民签订了合同,以每公顷每年1.1万的费用承包,在3月29日前,合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28 10:23:54 文章热度:726
        来源:南方报网  “坚决打击"农地中间商"的存在!”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25日在“2014第三届中国国际农商高峰论坛”上表示,农民应获得土地收益的一大部分,防止农民利益在层层收取租金过程中被削减。记者获悉,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国农业面临的三大问题。其中,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都是双刃剑。张红宇表示,虽然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高会影响工商资本的进入程度,但同时也能够给作为劳动力本身的农民更稳定的生活保障。“土地收益的更大一部分应该是农民的。”张红宇表示,土地流转过程的中间商要坚决予以打击,防止农民的利益在一层层收取租金的过程中被削减。“鼓励土地交易过程中的双方自愿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27 09:34:55 文章热度:913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基础,以农民土地未来收益作保证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新模式,目前正在吉林省广泛推行。自2012年8月在全国率先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以来,吉林省已有42个县(市、区)启动试点工作,目前有26个县(市、区)为农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总计10632笔4.9亿元。吉林省推行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具体操作思路是: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物权融资公司,以此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正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后,物权融资公司与农民达成的土地流转合同自动解除;若未按时偿还贷款,物权融资公司将获得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另行发包,将发包获得的款项归还金融机构,待新的承包人承包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14 09:45:49 文章热度:476
        来源:新民网  如火如荼的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基础,以农民土地未来收益作保证的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正在塑造我省农村金融新格局。自2012年8月在产粮大县梨树率先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2个县(市、区)启动试点工作。其中,26个县(市、区)为农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累计10632笔,金额4.9亿元,有效缓解了试点地区的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从前缺钱,穷在手里没有有效抵押物。如今,通过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这一新型融资方式,土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了。”对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带来的好处,龙井市老头沟镇远航专业农场农场主高洪海深有体会。过去,他的家庭农场因为缺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4-22 10:16:19 文章热度:681
        来源:潇湘晨报  长沙住宅用地出让均价同比上涨151.3%  2014年1季度,房地用地供应总量同比基本持平,全省供应房地产用地959公顷,同比略降0.1%,其中商服用地供应面积为337公顷,同比增长6.9%;住宅用地供应面积为622公顷,同比减少3.4%。供应量分区域来看,长沙市房地产用地供应量为213公顷,占全省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的22.2%,占长株潭地区房地用地供应总量的83.1%。  2014年第1季度,全省房地产用地出让总价款达到166.04亿元,同比增长5.5%。  和出让总价款同步略有增长的,还有房地产用地出让均价。2014年1季度,全省房地产用地出让均价为2011.0元/平方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4-09 10:31:59 文章热度:584
        来源:地产中国网  政策空间不断拓宽  “‘1+6’文件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用的符合城市规划的产业用地,在理清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这样的规定是相当宽泛的。”4月2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土地改革研究组组长赵新平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  近年来,深圳经济发展面临的土地资源不足问题已经非常显著。因此,“最初是从工业、产业用地开始试点,各方的阻力较小。而商住用地涉及利益复杂,一旦放开,各种资金将蜂拥而入,所以要慎之又慎。”前述深圳市规土委人士表示。  对于深圳市的农地入市试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1-12 09:40:52 文章热度:47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这些年,最火的是楼市,最让人上火的是房价。  正因如此,保障房建设倍受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但是,群众入住后能否安居、优居、乐居,却远非一个“建”字所能诠释。  得广厦万间易,求万家欢颜难。保障房应该“建在哪”“怎么建”“如何分”“谁来管”,每一个环节都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权衡取舍中,考验的是政府智慧。  算大账—  眼前有损失,规避长远之忧  “住在这里,心里特敞亮!”31岁的潍坊汉子安光华,从领到新房钥匙那天起,每晚都去看房,中午休息时也要骑着自行车来小区溜达。安光华的新房位于寒亭区香江水岸小区。“闺女刚上小学,不用过马路,走个百十米就能到学校。”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1-12 09:38:20 文章热度:64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吉林省试点“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融资模式,农民用土地的未来收益权就可以从银行贷款,利率比金融机构的平均利率还低很多,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在梨树县农村信用联社柜台前,农民赵国才夫妇在填写申请贷款的表格,一会工夫,审批手续就办下来了:“非常快捷,咱们当天就取钱。联保贷款过去3个人联保得6个人,两口子两口子互相做手续,整个一个星期或者5天8天的。”梨树县金融办主任马日驰介绍说,赵国才这种贷款模式叫做“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就是由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公益性质的县级物权融资公司,再由物权融资公司为农民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保证。这样,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2-31 10:43:08 文章热度:582
        来源:凤凰财经讯  山西省创新金融机制,探索农村土地收益抵押贷款模式,山西省金融办与省综改办12月中联合行动,在全省11个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及太谷县、左权县,推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  预期收益作保证  据悉,试点区域内将设立物权融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农民提供贷款服务。山西省金融办官员指,国家制定的《物权法》、《土地承包法》、虽然禁止农村土地抵押、质押,但没有禁止将土地的预期收益作为保证。今年初,山西省就首批选择运城市盐湖区、新绛县进行土地预期收益抵押贷款探索,取得显著成效。新招激活农业土地资本在当今农村,贷款是农民发展创业、扩大生产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  山西省政府金融办官员指,土...[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1-19 13:21:15 文章热度: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备受关注的北京(楼盘)市“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今日出台。为力促北京房价稳定、增加供应,10月23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重点解决自住型改善型购房需求,支持刚需,平抑房价。根据《意见》,北京今后将加快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比同时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低30%左右。为防止投资获利,《意见》规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如5年以后转让的,如果有增值,应当将差价的3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