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从青田县召开的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协调会上了解到,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余额达52697万元。那么2017年青田县农房抵押贷款试点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呢?
优惠政策
1、利率优惠
即日起至10月31日前,办理农房直接抵押贷款,利率一律上浮不超过20%;办理信用或担保类贷款附加农房抵押的,利率一律比原种类贷款优惠20%以上。
2、手续简化
各银行承诺7个工作日限时办结制。在贷款资料齐备的情况下,银行从贷款调查到审批,实行7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银行全程免费代办贷款抵押手续。
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对权属清晰但产权凭证暂不完整的农房抵押,可采取“农房+信用、农房+担保、农房+反担保”、使用权抵押等简易方式给予贷款。
进一步简化评估手续。对农房市场价值明确的农房财产(含宅基地),原则上采取银行与农户协商方式确定抵押价格。
对需委托中介机构评估且评估价值在30万元(含)以下的,由政府给予150元/笔的评估费补贴。
3、贷款贴息
对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用农房抵押贷款的,其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由县财政按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
4、各商业银行联系方式
单位 联络员 联系方式
农商行: 周荣毅 13757852294
邮政储蓄银行: 陈湘杰 15906436371
农行 :周 斌 13655819201
中行: 黄建勇 13867076507
建行: 洪琼琼 15990897923
工行 :黄 炜 13884396318
泰隆银行 :郭建微 13967082850
稠州银行 :季 往 15157802984
村镇银行: 范兴兴 13454373468
浦发银行 :李白玫 13906883398
温州银行 :王 俊 15905883283
下一步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怎么开展?
会议要求,农房抵押贷款是丽水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各职能部门要做好3方面工作:
1、要提高认识
按各自职责分工,如期完成试点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10月份的现场评估工作夯实基础;
2、要加强宣传动员
发动各村两委干部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对农房抵押贷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要做好后续监督工作
确保贷款资金能够真正用到实处,切实为广大农民群众架起“致富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