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公司50%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2月6日 | |||||||||||||
挂牌价格 | 324.4018万元 | 保证金 | 35万元 | |||||||||||||
标的情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31日,注册资本6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评估值6,493,195.51元,负债合计评估值5,177.39元,净资产评估值6,488,018.12元。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大道20号鹏晖大厦13层13A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婷 | |||||||||||||
成立时间 | 2018年5月31日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100MA5T4MTF1E | 所属行业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经营范围 | 燃气经营;仪器仪表销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公路工程监理;市政设施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50 | ||||||||||||||
2 | ******公司 | 50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3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2月31日 | 8,613,112.85 | -456,041.09 | -455,984.24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9,146,239.90 | 6,654.05 | 9,139,585.85 | ||||||||||||||
审计机构名称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10月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年10月31日 | 37,890.82 | -84,315.8 | -84,315.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6,460,447.44 | 5,177.39 | 6,455,270.05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兆丰房地产****公司 | ||||||||||||||
评估报告书号 | 琼兆丰评报字(2024)第027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0月31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标的评估值单位: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6,493,195.51 | 5,177.39 | 6,488,018.1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244,009.06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321804H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路55号交通大厦7-8楼 | |||||||||||||||
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集团****委员会会议纪要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有权利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转让方已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相关规定于2024年11月22日在**产权交易网进行了转让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已满20个工作日。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 | ****董事会会议纪要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的失信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视为违约。 2、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成交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标的企业已无职工,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35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6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 3、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市 |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网络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从而确定为受让方。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视为违约。 2、转让标的自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盈亏及风险损失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成交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同等条件下,原股东享有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公****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