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支队直属监所被监管人员食堂****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远大二路1736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省**市**区跳马镇白****中心综合楼四楼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采购内容:****被监管人员伙房物资采购招标项目,共分二大类。 3.(一)、蔬菜水果类
(二)、鱼、蛋、黄豆、调味品类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中标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采购人在单次采购时的发货通知为准: (2)预算金额:按实际需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折扣率:72%。年度预算金额估算为600万元/年,按实结算,货款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按月进行结算,结算单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X×折扣率72%。 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1履行地点:采购人指点地点 1.2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按甲方下单的菜品种类和数量,按时足量的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采用独立专用配送车辆免费运输,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搬放至指定地点。 1.3下单方式:甲方发送书面采购单至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下单方式) 1.4运输方式:陆地汽车运输,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固定运载工具,并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由乙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甲方、乙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1.5交货方式:乙方应保证每天上午7:00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 3.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质量合格 4.售后服务4.1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扣除当日10%的菜款。 4.2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任务时,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下单后1小时内供应到位,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 4.3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 5.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折扣率72% 2.付款方式: 44ca2ef25fbc468c938bf4c4b1c240d4 ****000 2.1资金支付方式 2.2付款人:****直属各监所。 2.3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3.1以食材单价及投标报价折扣率为依据进行结算。(结算单价=食材单价*折扣率) 2.3.2中标单价是是指中华人民**国商务部《**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马王****公司”发布的对应的供货产品的价格,网址为:http://nc.****.cn/jghq/index。若该网站上无对应的供货产品报价,则以**市步步高、家润多、****超市对应的供货产品的平均价格为食材单价。结算时食材单价以供货单日发布的价格为准,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若《**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没有发布价格的则须提供带有产品名称、规格的**市步步高、家润多、****超市购物小票。若**市步步高、家润多、沃尔玛无同类同品牌产品,以京东自营上的最低价作为参考。 2.3.3例 如:某食材单价为100元,投标报价折扣率为72%,则该食材当日单价结算金额为:100*72%=72元。 2.4付款条件:每个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甲方本月下达的订单、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和正式发票提交甲方,甲方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上述资料,且认定资料准确无误后一次性付清。 2.5****银行转帐的方式将款****银行账户方式支付,如乙方账户有变更,乙方需在付款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公司名称需与合同中标单位一致,乙方对自行提供帐户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6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按时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0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支行(****:180********005978)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供货。 交货地点:****各直属监所指定地点。各地点须安排独立车辆单独送货。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6)履约验收标准: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6.1验收程序 参照长财采购[2024]5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由各直属监所自行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书进行验收。 6.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质量合格。 6.2.1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6.2.2蔬菜、水果类须农残检测合格,提供农残检测报告。 6.2.3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须符合要求;所供产品自送达之日起,保质期剩余时间均须在二分之一以上;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合格,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6.3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供应商处以5万元违约金,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4供货要求 1、品种、等级、质量方面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有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蔬菜类及水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 (2)水鲜产品必须鲜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干货、调味品等(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2、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 3、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按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修改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供应商处以5万元违约金,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中标供应商。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供应商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5、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终止合同导致采购人产生的全部损失,将违约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6、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疫情期间,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疫情防控要求提供供货服务,供应商人员及相关货物进入采购人区域须持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供应商人员、车辆(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固定)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终止合同导致采购人产生的全部损失,将违约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供应商如需更换供货运送车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8、供应商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员工,中标后须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详细人员名单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供应商购买社保的证明资料。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取得采购人同意。 9、中标供应商应为工作人员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改为“因中标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原因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人身财产损害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提出索赔要求。 10、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11、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扣除当日10%的菜款。 12、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任务时,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下单后1小时内供应到位,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 13、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 14、按时送货: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每天上午7: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差货或质量问题须换货的,中标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送达。遇特殊配送要求时,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 15、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另外中标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16、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为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投保金额不小于本项目采购预算(****000.00元)。 17、索证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供货时就所供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1)食品添加剂,须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2)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根据采购人要求能够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各类检验检测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8、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查实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超过2次的,取消其为采购人物资采购资格同时终止与该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并赔偿因终止合同导致采购人产生的全部损失,将违约违规行为通报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供应商出售假冒、变质、过期产品;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食品安全问题; 带入违禁品的; 违反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存在失密泄密情况的; 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 存在出现安全事故、违法犯罪、各类纠纷等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等情形; 一年内被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确因中标人责任);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5考核机制和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经三次约谈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供应商赔偿,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3、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人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6.7保密约定 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警务工作秘密,对接触本项目和****工作而了解、知悉的一切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相关所有信息严格保密,一旦发生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失泄密事件,经查证属实,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且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退换货。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3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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