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配电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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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公司**配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寻城投文〔2024〕176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县招商引资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公司**配电工程(项目代码:****),并原则同意《******公司**配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县深寻食品产业园。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0kV电缆173m(顶管136m),**YBM—630kVA箱式变压器一台,**电缆井1座,箱变基础一座。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38.7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县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 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