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县九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九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6 | 标段名称 | **县九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5标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2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九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水利局(通水利农[2024]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70%、地方配套3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县东****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5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市**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包括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渠系建筑物工程、量水设施及灌区信息化等三个方面。 (1)骨干输配水工程:整治干支渠 29 条段,共计 106.340km,护岸工程共计204.349km(单面),其中密排木桩 4m 生态袋护岸 75.989km,密排木桩 3.5m 生态袋护岸 123.874km,密排木桩 3.5m 自嵌块 1.756km,生态组合桩 0.918km,板桩护岸1.812km。林灌草护坡:49.4267hm2:其中草籽护坡 49.4267hm2,乔灌木 62138 株。 (2)骨干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 13 座,渡槽 1 座,箱涵 2 座。 (3)量水设施及灌区信息化:建设灌区智能应用系统和支撑保障系统。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九遥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14.75万亩,工程规模为中型。项目总投资额:22217.9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5个标段,施工5标招标范围为(1)骨干输配水工程:整治干支渠5条段,共计18.436km,护岸工程共计36.162km(单面),其中密排木桩 3.5m 生态袋护岸 34.406km,密排木桩 3.5m 自嵌块 1.756km。林灌草护坡:8.0218hm2:其中草籽护坡 8.0218hm2,乔灌木 10636 株。(2)骨干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 2 座,箱涵 2 座。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金额约3224.4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 480 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2月下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6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项目规模的,则需提供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项目经理姓名须一致,如上述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均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项目规模的,则需提供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④投标人近2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2月20日9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5年2月2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称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2858.06元(含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0分,施工组织设计:32分,项目管理机构: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县九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1标~施工5标为同一批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5个施工标段中的1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但****一中标候选人1次,并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其余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或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或投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将不再参加被质疑、****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务局,联系方式:0513-****8698。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交易中心网、**市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单位于投 标截止日期前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 ”,凭“标证通 ”、 “ 国信 CA ”或“CFCA ”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掘港镇富春江中路1号 联 系 人: 孙光华 电 话:0513-****8659 代 建 机 构:**县东****公司 地 址:**县掘港街道人民南路120号 联 系 人: 王震 电 话:159****11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 系 人:张晓磊 王杨 张玉清 电 话:025-****0485 173****82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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