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元宵节文艺晚****广场大家唱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2025年01月20日为了营造春节元宵的吉祥气氛,让我县广大干部群众欢度祥和幸福的传统节日,并延续已连续举办12届的我县群众文化品牌“激情广场大家唱”,我县计划于2025年2月12日举办“欢歌**——2025年**县元宵文艺晚****广场大家唱活动”。
我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欢歌**——**县2025年元宵文艺晚****广场大家唱活动”有关工作,对此实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欢歌**——**县2025年元宵文艺晚****广场大家唱活动”
二、实施时间:2025年2月12日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活动主会场设在**县文体公园,通过合唱、独唱、乐队演奏、舞蹈、琼剧精品唱段等多种艺术形式,呈现******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加快建设**自由贸易港,生活幸福**,营造欢乐吉祥、喜气洋洋的节日气氛。表现**人民热爱**,建设**,为**欢歌的自豪。以沉浸式体验的方式呈现晚会表演,演出节目接地气,体现人民的节日人民欢庆的本色。经费预算控制价19.4万元。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有组织大型文艺演出经验,熟悉了解**群众文化有关情况;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财务会计制度;
(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七)开展相关活动经验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经验;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实施效果好。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2日,每天上午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县屯城镇文化路252-1****办公室)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0898-****2217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结果公示方式
比选结果将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公示1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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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