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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市**县扎布耶**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县扎布耶**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建设单位:****
洛总 139****8848;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人:****公司
陈工 181****6230 ;
建设地址:**市**县扎布耶**岸;
公示内容:**市**县扎布耶**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7日(2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方式: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意见需署名或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