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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第九条规定,现对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予以公示。
一、撤销专户名称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建设名称:**区铜都****村委会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地址:**区铜都街道道达德村、姑海村。
二、公示时间
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区铜都****村委会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已竣工(完工),****申请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社会保障局2号楼309室。
电话:0871-****8547,邮编:654100。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市****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