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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国能**梅溪2x9H级燃机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为国能**梅溪2x9H级燃机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位于安**梅溪镇,项目天然气管道穿河,共涉及水域6处,其中**路排水渠穿越1次,章湾**穿越4次,后干溪穿越1次。涉水处管顶标高均埋于地坪以下,项目不占用水域,不减少河道行洪面积。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0日
联系方式:0572-****471
申请人:浙 江 浙 能 天 然 气 管 网 有 限 公 司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国能**梅溪2x9H级燃机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2、国能**梅溪2x9H级燃机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12.11 国能**梅溪2X9H级燃机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水利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