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情况 | 招标名称 | 国省道路口路面修复工程(材料运输) |
招标单位 | **** | |
招标经办人 | 劳先生 | |
拟实施时间 | 2024年12月-2025年1月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招标限价 | 运输单价¥1.1元/吨/公里(含税) | |
公告内容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区国省道。 项目内容包括:本招标项目包含一个项目。 国省道路口路面修复工程项目位于**市**区内国省道上,主要修复国省道路部分平交路口及G324的沧江跨线桥上、下行引道位置出现较严重的车辙、麻面等病害。修复位置包含鹭湖平**、人和立交桥底、对川平**、禄堂平**、金科红绿灯口、明城平**3个、周田高速口、云勇公路平**、更楼白宅线平**端斗线平**、巨泉平**、香山平**、海天隧道顶平**、杨梅益达平**、沧江跨线桥,共17个位置, 以及石水村道。 二、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三、服务内容 ****搅拌站出发为17个平交路口沥青挖补和石水村道沥青罩面等施工时提供材料运输服务。本运输服务项目以固定综合单价¥1.1元/吨/公里方式承包,包运输、包质量、包工期、包税金、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结算时按实际完成运输量进行计算(运输现场签认的磅单、百度地图及高德地图综合对比最短到场可行里程)。 四、运输服务质量要求:运输车辆必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车厢不得高于沥青拌和机出料仓口,车厢严密洁净,尾板及后挡钢符合摊铺机接料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的指导意见》(佛城管委办函[2014]44****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建筑渣土管理暂行办法》和《**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城管委办[2015]2号)文件中对运输车辆的要求。沥青混合料自装车离场必须2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运输途中,承包方应自行管理与运输车辆有关的人员、财物等,并负责妥善做好工程材料运输过程的安全工作,运输途中发生的人员、财物等的损伤,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五、服务期要求 由签订采购合同起50个日历天。 六、发包方式 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七、运输单价 ¥1.1元/吨/公里(含税),按实际发生运输量计算。 八、付款方式 本工程项目全部完工且计量审核后三月内结算支付,逾期支付不计利息。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近三年在**区有沥青混合料材料运输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公司注册地为**区内。 十、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5.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一、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0日,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十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 十三、报名地点 **区杨****养护中心机安室。 十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胶装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4.提供近三年内在**区沥青混合料材料运输合同复印件。 注: (1)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十五、抽签时间 2024年12月11日下午15:30 (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十六、抽签地点 **区杨和镇禄堂****养护中心四楼会议室。 十七、其他要求说明 1.本项目抽中标单位一名,候选单位一名。 2.中****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心开展的后续2次投标资格并报备上级部门,因招标人原因除外。 |
**** 联系电话:****8945
2024年12月5日 监督投诉电话:****6313 ****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