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津保**侧,南张村村西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5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商务金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98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1.6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71.68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到 ****三楼318室 获取 拍卖出让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到 ****三楼318室 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4年12月27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在****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南张村村农民集体为该地块所有权人,**市****经济**社作为入市主体组织实施入市。该地块权属清晰、无纠纷、无抵押查封等情况,地上建筑物随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
2、该地块地上物评估价为62.458125万元,原所有权人为****,若地上物原所有权人竞得该地块,则只需支付土地价款,若其他人竞得该地块,则由竞得人按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给予原所有权人补偿。
3、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4、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发改财金〔2016〕14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5、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6、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7、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出让条件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8、该地块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委托****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发布成交公示,签订成交确认书。
9、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付入市主体所在乡镇账户,成交后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未成交竞买人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退回,不计利息。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应按时将剩余成交价款足额付至入市主体所在乡镇账户。
1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1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市麻家****经济**社、****政府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
12、交易完成后,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管理暂行规定》缴纳调节金。
13、集体收益分配按照《**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执行。
14、入市双方权利和义务按照《**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试点出让暂行规定》执行。
15、使用权到期,申请续期并征得出让人同意的,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受让人申请续期未获同意或者没有申请续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照收回时评估的残余价值进行补偿处置。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楼318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