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包含且不限于运力计划跑办费、短倒运输上站费、发站装卸费、集装箱使用费、仓储费、站台费、发站整备费、途损、到站装卸费、到站短倒运输到厂费、返空费、延时费、处理超载费、资金占用费、服务费等。上述费用不包括由国能**公司代付的铁路运杂费、专用线使用费。 2.数量考核:合同有效期内出矿数量总计与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电厂计量衡器验收数量总计作比对,运损量>1.7%的部分全部由运输商承担,运输商承担部分按“损失的煤量×全年加权煤价”进行赔偿,赔偿费从结算运输服务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数量考核在合同最后一次结算时进行考核。
3.质量考核:按合同期加权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当到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出矿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超过150千卡/千克时,结算运输服务费用时扣减运输服务费,计算公式“运输服务费-[(出矿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到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50]×煤价对应折卡价×运输数量”。
4.运输服务商的资质要求:
运输出疆能力证明:2022年-2024年10月**局出疆发运量出区不得低于10万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报价时在备注栏说明,评标时查验。不具备条件的报价无效)。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6.报价:按自提汽车转运到望布站,敞车到站双**站综合测算报价。评选时按低价中选。
7.采购供应商原则:1.运输服务商按前述考核条款报价;2.满足招标条件下最低综合价中标。
8.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电厂有权重新协商合同费用或启动重新招标。
9、甲乙双方需签订运输安全协议。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管理,所用汽运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对车辆做好相关环保措施。乙方驾驶人员驾驶资格资质和资格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因车辆不符合规定和驾驶人员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全部承担;承运人运输车辆和人员在整个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意外伤害或其它事件,以及设施损坏、车辆损坏、人身伤亡事故及道路污染等事故天明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承运人负责善后处理,由此给天明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运人全额赔偿。
" data-title="考核条款">考核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