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县**排涝工程勘测”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息更正。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6.1.1评标委员组建”
原文件信息: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专家库随机抽取,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由招标人指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更正后信息: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业主代表0人,其余7人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原文件信息: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6分) | 2021年1月~2024年7月有类似市政排水勘察业绩且提供证明材料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每个类似工程计2分,最多计6分。无类似业绩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按0分评计。 |
项目负责人资历 (6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2分;还具备市政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 |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8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提供市政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1人得4分,总分8分。不符合条件的按0分评计。 |
更正后信息: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6分) | 2021年1月~2024年7月有类似市政工程勘察相关业绩且提供证明材料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每个类似工程计2分,最多计6分。无类似业绩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按0分评计。 |
项目负责人资历 (6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2分;还具备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 |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8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提供水工环、地质、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1人得4分,总分8分。不符合条件的按0分评计。 |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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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