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赛虹桥街道消费节活动策划承办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路8号**大厦A座28楼2810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6 14: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赛虹桥街道消费节活动策划承办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赛虹桥街道消费节活动拟于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17****广场(**区应天大街619号)举办,供应商需具有相关的服务能力,保障赛虹桥街道消费节主题活动策划组织、现场执行、商户邀请、宣传推广等活动顺利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路8号**大厦A座28楼2810室
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获取文件信息表(格式于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处下载)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与采购代理联系,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1套(支持现场获取或顺丰邮寄到付)或邮箱免费发送电子采购文件1套。
售价:100.00元
截止时间:2024-08-26 14:30 (**时间)
地点:**市**路8号**大厦A座28楼2809室
时间:2024-08-26 14:30 (**时间)
地点:**市**路8号**大厦A座28楼281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丁树路9****中心
联系人:樊丽
联系电话:025-****8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路8号**大厦A座28层2810室
联系人:李珍珍 陈丹
联系电话:025-****0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珍珍 陈丹
电话:025-****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