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3年7月28****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工业项目建设。
三、征收位置
征收土地坐落于**市码头镇码头村、梁公村,具体位置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四、征收范围及面积
征地范围涉及**市码头镇码头村、梁公村,面积共计58.56亩。
五、征地补偿标准
(一)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
(二)征地补偿按《****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属物、****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六、安置政策
2023年**市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采取货币和社保安置的方式,社保安****社会保障局根据我市社保政策有关文件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必须安置好村民生产、生活,使被征地后村民生活水平不能低于被征地前的生活水平。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21日。
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九、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