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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2MACYFQB7XP | 建设单位法人:卢仕帅 |
姜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台上镇荒崴子村 |
****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8-水力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台上镇荒崴子村 |
经度:125.862560 纬度: 41.23786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6 |
吉环审字〔2023〕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26.72 |
108.6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2MACYFQB7X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82MACYFQB7XP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省润洁****公司 |
912********857360W,912********896335F | 竣工时间:2024-04-2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5285 typeTen=1 |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必须认真汲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必须认真汲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该项目始建于1977年,2015年进行增容改造,建设地点位于**市台上镇**左岸支流小新开河中游。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拦河坝、溢洪道、引水涵洞、电站厂房、升压站等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该项目总装机容量3700千瓦(1台HLF13-WJ-71型水轮机、3台HLA702-WJ-59型水轮机、1台SFW1300-8型发电机、3台 SFW800-8发电机),多年平均发电量958万千瓦时/年。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始建于1977年,2015年进行增容改造,建设地点位于**市台上镇**左岸支流小新开河中游。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拦河坝、溢洪道、引水涵洞、电站厂房、升压站等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该项目总装机容量3700千瓦(1台HLF13-WJ-71型水轮机、3台HLA702-WJ-59型水轮机、1台SFW1300-8型发电机、3台 SFW800-8发电机),多年平均发电量958万千瓦时/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该项目始建于1977年,2015年进行增容改造,建设地点位于**市台上镇**左岸支流小新开河中游。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拦河坝、溢洪道、引水涵洞、电站厂房、升压站等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该项目总装机容量3700千瓦(1台HLF13-WJ-71型水轮机、3台HLA702-WJ-59型水轮机、1台SFW1300-8型发电机、3台 SFW800-8发电机),多年平均发电量958万千瓦时/年。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始建于1977年,2015年进行增容改造,建设地点位于**市台上镇**左岸支流小新开河中游。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拦河坝、溢洪道、引水涵洞、电站厂房、升压站等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该项目总装机容量3700千瓦(1台HLF13-WJ-71型水轮机、3台HLA702-WJ-59型水轮机、1台SFW1300-8型发电机、3台 SFW800-8发电机),多年平均发电量958万千瓦时/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一)严格落实项目整改措施。确定生态基流下泄量,落实保障生态基流下泄相应的监控措施,确保下游生态用水安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取消废水排放口。在整改措施完成前,该项目不得运行。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制定生态增殖放流方案,保护渔业**。电站运行不得造成下游河段出现间歇性断流和脱水,按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口,加装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与当地统一的监管平台联网,确保最小下泄流量满足生态流量要求(枯水期0.43立方米/秒,丰水期0.86立方米/秒)。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冷却水经集水井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库、事故油池等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合理布置监测点位,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格栅打捞物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的场所内安装消防和报警装置,加强对厂区、水库坝体的日常巡检,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厂区设置事故油池。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项目整改措施。确定生态基流下泄量,落实保障生态基流下泄相应的监控措施,确保下游生态用水安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取消废水排放口。在整改措施完成前,该项目不得运行。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制定生态增殖放流方案,保护渔业**。电站运行不得造成下游河段出现间歇性断流和脱水,按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口,加装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与当地统一的监管平台联网,确保最小下泄流量满足生态流量要求(枯水期0.43立方米/秒,丰水期0.86立方米/秒)。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冷却水经集水井沉淀后,排入中间储池,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库、事故油池等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合理布置监测点位,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格栅打捞物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的场所内安装消防和报警装置,加强对厂区、水库坝体的日常巡检,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厂区设置事故油池。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三、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三、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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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渗旱厕 | / |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 | / | ||
集水井+中间储池+回用绿化 | / | 设备冷却水经集水井沉淀后排入中间储池,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 / |
降噪、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 | 昼间噪声值为47-53dB(A),夜间噪声值为38-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 |
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库、事故油池等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合理布置监测点位,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 | 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油库、事故油池等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合理布置监测点位,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格栅打捞物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格栅打捞物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制定生态增殖放流方案,保护渔业**。电站运行不得造成下游河段出现间歇性断流和脱水,按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口,加装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与当地统一的监管平台联网,确保最小下泄流量满足生态流量要求(枯水期0.43立方米/秒,丰水期0.86立方米/秒)。 | 合理制定生态增殖放流方案,保护渔业**。电站运行未造成下游河段出现间歇性断流和脱水,按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口,加装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与当地统一的监管平台联网,验收期间为平流期,生态基流量达到0.918m3/s,下泄流量满足生态流量要求(枯水期0.43立方米/秒,丰水期0.86立方米/秒)。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的场所内安装消防和报警装置,加强对厂区、水库坝体的日常巡检,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厂区设置事故油池。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已落实。 在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的场所内安装消防和报警装置,加强对厂区、水库坝体的日常巡检,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厂区设置事故油池。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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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