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科目一般在十几门到二十门不等,如果其中有些科目你满足条件就能*考,却因为不清楚相关政策错过*考机会,费时费力,那不就亏大发了吗?今天,我就来掰扯一下自考*考政策。
一、什么是自考*考?
自考*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考已学过并考试*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考时可以申请*考。
二、自考*考标准
1 、统招生可*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专业,均可按规定*考已学过且考试*合格的部分课程。
2、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考已学过且考试*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
3、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4、部分专业毕业生可*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例如:
数学专业毕业生可*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
英语专业毕业生可*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
物理专业毕业生可*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
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
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
5、 获有关证书者可*考如下相应课程
l 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可*考《英语(二)》;请考生以当地考办发布的*考通知为依据办理*考。
l 取得PETS—2级以上笔试合格*可*考《英语(一)》。有关专业课的*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执行。
l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l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l 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和《文字处理(word97)》两个模块证书者可*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段)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l 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
l 2005年下半年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不再*考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在个别省市也可以*考《英语(一)》或《英语(二)》,如上海、山东、浙江等地区,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地考办。
三、如何办理自考*考?
先在网上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考管理模块中的*考功能提交*考申请后,向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材料。其中,
1.申请课程*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的材料有:
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学历*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证书*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的材料有: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材料后经市自考办初审通过并报省考办审核3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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