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More Web Proxy on the site http://driver.im/
在线咨询

法律专题

您的位置:华律网 > 法律专题 > 公司法 > 股权纠纷 > 境内外资
刑法罪名库 最新刑法罪名大全解释 一览
境内外资

境内外资专题为您提供境内外资法律知识以及免费北京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深圳济南浙江江苏南京青岛法律咨询以及律师

目录

  • 1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反垄断问题研究

    [摘要]: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在带来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形成垄断,从而损害民族工业利益,威胁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当前反垄断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才可以对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进行反垄断规制,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反垄断认定程序、建立反垄断执法机构等。

    [英文摘要]:

    [关键字]:外资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反垄断

    [论文正文]:

    外资在我国并购上市公司已经过了多年的波折,近几年其范围迅速扩大。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实现本土化发展的动机与国内上市公司图谋市场化、国际化发展的思路不谋而合,这种并购是一种双赢战略。

    阅读全文

  • 2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途径及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一系列外资并购规章的颁布,以及香港公司华润轻纺对华润锦华的并购成功,外资入主境内上市公司不仅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还将迎来外资并购的春天。本文将讨论外资并购的政策演变、监管、法律途径及相关法律问题。

    我们这里所说的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是指境外投资者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直接或间接兼并、合并或收购在我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这里的境外投资者概念为广义的,以\"资本来源地标准\"划分,不仅包括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也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即三资企业、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等。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程序及监管

    阅读全文

  • 3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几个问题及其法律完善

    摘要:外资并购方式将取代外商直接投资创建企业方式作为我国主要的利用外资的形式。在我国当前外资并购实践不规范和外资并购立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外资并购上市公司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当务之急。关键词:外资并购国民待遇反垄断随着世界性的经济复苏,世界性的第五次并购浪潮延续至今。我国自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深受此次浪潮的影响。外资直接或间接进入上市公司乃至控股上市公司已成为跨国公司并购我...

    阅读全文

  • 4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

    序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

    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3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4文件编号

    5事项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2、《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

    阅读全文

  • 5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控制指标的审批

    一提交材料

    申请报告(包括上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所申请外债额度的依据和资金用途等);

    境外总行或地区管理部批准的对中国境内债务人的年度授信限额文件;

    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应提供上年度境内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国银行分行应提供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境内营业性分支机构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有人民币业务的还须单独提供外汇财务报表);

    短期外债管理行在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短期外债指标时,还应提供其上级行授权文件,并附各成员行提出的短期外债指标需求计划、各成员行填写的《境内外资银行申请短期外债指标情况表》和有关财务报表;

    阅读全文

  •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汇发[2005]29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保证跨境资本合规有序流动,现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境内居民个人将境内资产、股权注入境外企业并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外企业股份、股票的,如境内被并购企业(或为并购而设立的企业)2005年1月24日之前发生的最近一期关联外资并购交易已于该日期之前办妥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境内居民个人应按照附件格式到被并购企业所在地外汇局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未经外汇局登记,境内居民个人不得办理境外投资及其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阅读全文

  • 7中国将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举借外债实行总量调控

    中国国家计委外资司有关负责人10日表示,中国将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举借外债实行总量调控,其基本原则是既有利于外债总量控制,也方便外资金融机构开展境内外汇贷款业务。^据《香港商报》2月11日报道,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外债管理暂行办法》。针对近年来外资金融机构外债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中国已就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和防范外债风险作出了因应。^一是2001年中国对登...

    阅读全文

  • 8有关外资并购境内上市公司几种方式之探讨

    近年来,随着国际直接投资形式不断地发展变化着,相对于传统的“新建投资”而言,“并购投资”越来越受到跨国投资主体的青睐,并逐渐发展成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所谓并购(M&A),是收购(Acquisition)与合并(Merger)的合称,前者为跨国收购,即外国公司通过购买股权而取得对当地企业的资产与经营控制权,使其成为外国公司的子公司;后者为跨国合并,其结果是原来分属...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02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专题
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 股东必须要出资吗 2024-12-28

    股东通常是需要出资的。股东出资是公司设立和运营的重要基础。 1. 从公司设立角度看,根据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履行出资义务,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否则可能导致公司设立不成立或被认定为瑕疵设立。 2.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债务偿还等。若股东未按时足额出资,可能影响公司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也可能损害其他已按时足额出资股东的利益。 3. 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股东之间有特殊约定,或存在法律规定的豁免情形,可能会出现股东无需出资的情况,但这属于个别情况,不能否定股东一般需出资的原则。[详情]

  •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公司章程吗? 2024-12-28

    个人独资企业通常没有公司章程。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有一人,其内部管理相对较为简单,不像公司制企业那样需要通过公司章程来规范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关系。 不过,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制定一些内部管理文件,如投资人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等,以规范企业的运营和管理。 总之,一般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公司章程,但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其他管理文件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详情]

  • 公司章程有什么用 2024-12-28

    公司章程具有多方面重要作用。 1. 明确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使公司治理有章可循,避免权力混乱和决策失误。 2. 规范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股权分配等,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约束股东的行为,防止股东滥用权利。 3. 确定公司的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等,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指导公司的经营活动。 4. 作为公司对外的重要法律文件,在与外部主体进行交易、签订合同等活动时,公司章程具有法律效力,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详情]

  • 私人企业是什么单位性质 2024-12-28

    私人企业通常属于民营企业性质。 1. 从所有权角度看,私人企业的资产主要由私人或私人投资者拥有,他们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具有较大的控制权。 2. 在经营管理方面,私人企业的经营决策相对灵活,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然而,这种灵活性也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如决策失误可能对企业造成较大影响。 3. 私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活力和创新能力,它们往往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推出新的产品和服务,以获取竞争优势。但同时,也可能面临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压力,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实力。 总之,私人企业作为民营企业的一种形式,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需要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政策环境,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详情]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