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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综合律师-朱国林律师
朱国林律师
朱国林,男,1954年1月8日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作单位: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工作简历:  1984年10月至1993年6月,牡丹江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1993年6月至现在,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历任律师行业职务和社会职务;  2002年---2005年任第五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律协理事;  2002年至现在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  1994年8月---2003年,牡丹江市律师协会付会秘书长;  2003年6月至现在,牡丹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任牡丹江市第八届、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牡丹江市东安区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自1998年始至2006年期间先后任牡丹江市人大特约律师、牡丹江市委行风评议代表。  曾获得奖励:  1、1998年,获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记功奖励一次;  2、(2002—2006---2007)牡丹江司法系统三等功奖励三次;  3、2001年—2003年获共青团黑龙江省委、省司法厅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第八届牡丹江市政协优秀政协委员、“五个一活动”先进个人,第九届牡丹江市政协“十个一活动”先进个人。  5、2005年牡丹江市“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6、2006年获评牡丹江市首届“十佳律师”称号。  7、2008年获“牡丹江市五一劳动奖章”。  该律师在多年的执业工作中,曾办理过几起在全国较有影响的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先后多次受到新闻媒体的热赞及对其所承办的典型案件及个人事迹进行宣传与报导。连续多年度被评为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
  •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  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

    张峰律师 行政诉讼,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家庭 2023.06.06 15:42
  • 侵害名誉权处罚是什么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

    张峰律师 行政诉讼,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家庭 2023.06.06 15:41
  • 隐私权包含的基本权利

      隐私权包括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4、隐私维护权:隐私维...

    张峰律师 行政诉讼,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家庭 2023.06.06 15:40
  • 涉外仲裁怎么选仲裁地
    综合17分钟前更新

    涉外仲裁怎么选仲裁地?首先,您需要前往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局(过去称为劳动局)内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在提交立案申请时,务必准备以下材料:两份完整的仲裁申请书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仲裁请求事项怎么写
    综合22分钟前更新

    仲裁请求事项撰写有规范要求:要明确具体内容,分开列出多项请求;有法律依据支撑;可量化请求要精确计算写明;按重要性或逻辑顺序排列请求事项。

  • 仲裁办要延迟受理怎么办
    综合22分钟前更新

    仲裁办要延迟受理怎么办?当劳动争议仲裁出了点问题,劳动者或者雇主可以试试这样应对:1.按照法律,如果仲裁庭超时不出来结果,那就去法院上诉。2.跟仲裁庭聊聊,问问案子进展和为这么慢,顺便要求他们快点判。

  • 怎样结束仲裁
    综合25分钟前更新

    怎样结束仲裁?要是你这行为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可能要被关进看守所里待上14天,当然了,时间也可能会多出那么几天,甚至最多能延伸到37天。

  • 仲裁胜诉了老板依然不给钱怎么办
    综合46分钟前更新

    仲裁胜诉老板仍不付钱的解决途径:一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老板财产并执行;二是老板有能力拒执行且情节严重的可追刑责;三是向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反映,借其力量促老板付款。

  • 网上办理离婚在一定条件下是真实可行的。目前,部分地区已经推行了互联网离婚登记服务。通过官方指定的婚姻登记网上平台,当事人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交离婚申请等相关材料。 在网上办理离婚时,需要双方自愿且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同时,要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按照平台的要求和流程逐步操作。 然而,并非所有的离婚案件都能完全通过网上办理。例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财产纠纷等复杂情况,可能仍需要到线下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进行办理。 总之,网上办理离婚是一种便捷的方式,但要以合法、自愿、真实为前提。在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流程,如有疑问及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
    黑龙江-黑河2025-01-01 00:50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合同并非必须签字盖章才生效。合同的生效条件通常在合同条款中有所约定,若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那么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合同才生效。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中,只要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即生效,而不一定需要签字盖章。另外,如果合同双方通过口头形式达成一致且实际履行了合同内容,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合同生效。但从通常的商业和法律实践角度来看,签字盖章是较为常见和稳妥的使合同生效的方式,它能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证据效力。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合同必须签字盖章才生效,具体情况需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黑龙江-黑河2024-12-31 21:184位律师解答
  • 商标侵权的赔偿通常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若上述两种情况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调查费等,也应计入赔偿范围。侵权人还可能面临行政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计算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侵权范围、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例如,对于恶意侵权、持续侵权或在知名商标上进行侵权的行为,赔偿数额通常会较高,以充分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威慑侵权行为的作用。同时,被侵权人也应及时采取措施固定证据,如保存侵权产品、交易记录等,以便在主张赔偿时提供有力依据。
    黑龙江-黑河2025-01-01 01:21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异地办理。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在异地,且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可以在该地办理离婚手续。但需注意,诉讼离婚时,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是否可以异地办理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包括户口所在地、居住时间等因素。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办理过程的合法合规。
    黑龙江-黑河2024-12-31 19:49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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