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月份做子宫肌瘤切除手术时一并切除子宫,术后病理报告显示为良性,出院时建议一月后复查彩超,后续因各种原因没有去复查,11月腹部胀痛检查显示有大量腹水,后重取病理在上级医院进行检查,结果显示为肉瘤,也就是恶性肿瘤,当时医院病理结果错误,未进行下一步治疗,后续未复查,导致肿瘤细胞扩散至晚期,已无法进行手术,预后非常差且医生告知生命市场最多不超过半年,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当时做手术的医院要求赔偿吗
如果证明对方有过错或医疗事故,可以申请鉴定
大家都在问的医疗纠纷问题
在医疗事故中,家属护理费通常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由家属进行护理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合理的家属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等因素来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患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此外,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除了承担家属护理费的赔偿责任外,还应当对患者的其他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进行赔偿。家属在主张护理费赔偿时,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护理期限的证明等,以支持其主张。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解答,有任何疑问,咨询即可享受律师1对1解答!
通常情况下,以下几种方式可以让医院联系患者帮忙: 1. 医院可以通过患者预留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进行联系。这些联系方式通常是在患者就医登记或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的。医院工作人员会按照预留的信息拨打相应电话,告知患者相关事宜并请求其协助。 2. 如果患者在医院有指定的联系人,如家属、朋友等,医院也可以联系这些联系人,让他们转达信息并协助联系患者。联系人的信息同样在患者就医过程中会被记录下来。 3.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患者处于昏迷、无法接听电话等状态,医院可能会通过医院内部的通讯系统或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联系患者,比如在患者所在的病房、检查区域等寻找患者。 4. 对于一些长期住院或有固定就医习惯的患者,医院可能会根据以往的就诊记录和联系方式,定期进行联系和沟通,以确保患者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关注和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解答,有任何疑问,咨询即可享受律师1对1解答!
医疗事故要赔偿金可通过以下方式: 首先,患者或其家属应及时封存病历等相关资料,以固定证据。然后,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误工费(患者因治疗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护理患者所支出的费用)、交通费(就医等产生的交通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等。如果双方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 若协商不成,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作出判决,确定医疗机构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解答,有任何疑问,咨询即可享受律师1对1解答!
医院查不出病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是“邪病”。从医学角度来看,医院的检查是基于科学的医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对于大多数疾病能够进行较为准确的诊断和排查。如果经过一系列常规的医学检查,如血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等,都未发现明显异常,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确实不存在器质性疾病,可能是一些功能性问题,如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这类情况较为常见,通过调整生活方式、心理调节等可能会有所改善;二是疾病处于早期阶段,尚未表现出明显的症状和体征,或者疾病比较罕见,现有的检查手段未能检测出来;三是可能存在一些心理因素导致的身体不适,如焦虑、抑郁等引起的躯体化症状,并非真正的器质性病变。但从科学和法律角度,不能将未被医院确诊的情况归结为“邪病”等超自然的解释。如果对自身健康状况存在疑虑,可多咨询几家正规医院的不同科室,或者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解答,有任何疑问,咨询即可享受律师1对1解答!
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有以下几条: 其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必须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如果违反该义务,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医生在进行手术时未按照规范操作,造成患者术后感染,就可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 其二,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比如,医疗机构隐匿患者的住院记录,那么就可推定其有过错。 其三,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这些条款旨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明确各方在医疗损害责任中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承担方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解答,有任何疑问,咨询即可享受律师1对1解答!
具体看是否有合同约定,能否证明对方违约。
正规的金融机构没有这种操作,谨防诈骗。
具体看伤情鉴定的结论是否按刑事案件立案?
具体看装修合同中是否约定质保
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及时申报做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