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员工离职并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其享有的薪资待遇及福利津贴无需退还给聘用方时,如由此引发纠纷,将有可能导致相关问题的升级。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员工可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作为挽救措施。在此特殊案例中,原告苏某拥有 (有事实档案作证) 一份关于车辆归属的协议。然而,典礼方却称该协议乃是苏某个人杜撰而来,即使该协议真实有效,身为当事者的苏某亦未完全履行其中所载条款。经过法院深入调查,发现该协议确系典礼方加盖公章,而典礼方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苏某曾擅自使用过该公章。此外,综合考虑协议内容及其相关业绩凭证,以确定苏某是否已满足典礼方的相关要求。最终,法院判决车辆归属于苏某所有。
对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通常情况下,劳动者首先会选择与雇主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或达成协议后无法履行,则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若对仲裁结果仍存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均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并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合同24小时值班律师
提供合同相关在线咨询服务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