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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亭名苑四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经审核,现将****位于**区静水路东侧、俱扬街南侧静亭名苑四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草案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4日为止。本次变更内容:地上增加7个机动车位,地上普通车位变为7辆;地下减少7个机动车位,地下机动车车位数由66辆变为59辆,车位总数保持不变,整体规划布局、配套设施均未发生改变。如对本设计方案草案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2月1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局**分局。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来信请寄 | **** | **天怡****公司 | ******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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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