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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龙陵县人民医院招聘22名、龙陵县妇幼保健院招聘14名。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3年龙陵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明细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3月6日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网页、“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和相关用人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于云南省2023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昆明医科大学)上招聘。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2023年龙陵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学位证及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需有学校公章)及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由用人单位查阅个人报名材料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三)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结合卫生行业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由考官现场量化评分,现场宣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有效。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则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六)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为签约对象。由用人单位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若所提供资料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八)体检。具体时间待定。通过资格复审的签约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用人单位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通过体检、考察人员作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填写《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编办备案。聘用当月起参加社会保险,其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聘用后薪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严禁弄虚作假。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资格复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考生不得参加龙陵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整个招聘工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疫情防控
参加招聘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招聘会组织单位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2023年龙陵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明细表
2.2023年龙陵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报名咨询电话: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0875-6121192(高老师)
龙陵县人民医院 13378752608(赵老师)
龙陵县妇幼保健院18087582856(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