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普通住宅小区刚刚交付使用,一楼业主一搬进入住,就将其楼前绿地的绿植(原规划就有的)拔掉后,打上水泥地面进行了硬化。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发生,涉嫌违反了什么相关的法律法规,该如何处理?[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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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城市绿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依据《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条款: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养护;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您可以向小区物业或者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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