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是演讲者根据几条原则性的提纲进行演讲,比较灵活,便于临场发挥,真实感强,又具有照读式演讲和背诵式演讲的长处。那么我们写演讲稿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稿篇一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要讲的内容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同学们,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必须首先做到遵纪守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遵纪守法。
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大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都要有法律意识,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优良行为品质,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时时处处用法律规范指导我们的行为。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阵地,我始终认为,我们老师首先应该教会学生做人,其次教会学生文化知识;而学生到学校来,首先是接受老师的教育,学会做人,然后才是学好文化知识。所以只有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有了严格的纪律,学校才能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事实证明,学校有了严格的纪律,老师才能顺利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生才能学会做人,学好文化知识。
那么,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当怎样做呢?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是遵纪守法最基本的要求。
在学校里,我们中学生必须遵纪守法,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刻苦学习、立志成才,不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比如:学生不能在校内骑自行车,上课要认真听讲,作业要独立完成,在阅览室阅读时应该保持安静,在实验室上课不乱动实验仪器,在食堂吃饭要服从老师的管理,在校内不攀摘花木等等,不做违纪违法的事,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在家里,我们中学生也要用家规和法律来约束自己,要尊老爱幼,要孝敬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履行一个家庭成员应该履行的义务,维护家庭所有成员和睦相处,使家和万事兴,做一名合格的好孩子。
在社会上,我们中学生更要遵纪守法,为使自己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尊重生命,安全第一,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开展集体活动要讲文明礼貌;到公园游玩、参观名胜古迹必须要爱护公物、保护文物,不做损坏公共财产的事;与他人交往不霸道,礼让三分,做一名合格的好公民。
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应该做到的事,而且在过去的一学期中,我们学校也充分利用升旗仪式、黑板报、宣传橱窗、班会课、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同学的日常行为规范、法制法规、安全等教育,许多同学都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获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是,遗憾的是,在我们学校里,仍然有少数学生身上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是懒散。懒指懒惰,散指生活散慢,没有规律,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轻的表现为经常迟到、早退、睡懒觉,不肯做作业,抄同学的作业,甚至花钱请同学抄作业,随便乱扔垃圾;重的表现为逃学,到街上闲逛,上网吧,甚至夜不归宿。整天无所事事,到处闯祸。有的同学甚至认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没有什么关系,这是极端错误的。小错不断,必定终成大错。所以,无所事事,惰散千万要不得。
二是奢侈。有的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肯穿校服,不顾家庭条件,追求名牌,嘴馋,喜欢吃零食,出手大方,讲究享受,甚至出入高消费场所,生活上讲攀比。只知道自己舒服,哪里知道父母赚钱的辛苦啊?一旦不能满足自己奢侈的欲望,怎么办呢?只好孤注一掷:去偷、去抢!因追求享受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也不乏其人。
三是骄横。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这种人往往分不清是非,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他们在同学中拉帮派、当大哥、胆大妄为,大同学敲诈勒索小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流氓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危害极大。
前一阵子,我们学校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初三和初二就有几个男生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三个人打一个,结果被打的不服气,又纠结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报复。报警后,派出所抓住了一个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其他两个跑到外面去了,派出所的民警在继续抓捕。还有初二一个男生敲诈初一一个男生两包香烟,然后卖了60元钱,都湖塘去玩花了30元,剩下的30元就到网吧打游戏。这位同学难道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在犯罪吗?如果他不知悔改,继续这样下去,最终的结局大家也应该知道了。
同学之间难免会有些小冲突和小摩擦。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一定要冷静,一定要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意识,一定要向老师、学校报告,一定要通过老师、学校进行处理。绝不可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抛在脑后,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
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具有拉帮派、爱打架、以大欺小、敲诈同学的学生,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否则,将后悔莫及啊!
我记得成校长在开学典礼上强调过,凡是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校一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心慈手软。所以,在这里,我代表政教处表个态,对于那些经常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听从老师教育,不服从老师管理,而且无理取闹,屡教不改的同学,只要班主任老师把他的材料报上来,有一个处分一个,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养奸。这样做是对绝大多数同学负责任,也是对犯错误同学负责任。对前一阵子打架的学生,敲诈勒索的学生,希望班主任老师赶紧把他们的材料报上来,我们政教处一定要给予严肃处理,严厉的处分。
同学们,我们每位中学生都必须明白:一方面中学生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每位中学生都要学法、懂法、守法,必须自觉严格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我希望我们每一位中学生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校园安全文明和社会团结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让我们中学生遵纪守法的美德发扬光大。
谢谢大家!
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稿篇二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就是道德、习惯、纪律等等,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并同时也保护了我梦的安全!
法律是无情的,但同时,它也是温柔,只要你不去触犯它,它不但不会伤害,而且还会保护你的利益,惩罚那些不法之徒。所以在某种角度看,法律是一种保护个人利益的武器,但在犯罪分子的角度看法律是一个十分可怕的制裁机器。
之所以法律在犯罪分子的眼里是十分可怕的,是因为他们会遭到法律残酷的制裁!下面我们就来句一个例子吧!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期,辨能力很弱,有很强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的模仿能力很强,易受到外界的响。有一个犯罪的人叫张某,16岁。他看了许多警匪片盒小说,对其中“老大”的任务和打打杀杀的场面很羡慕,总像找几个组成团伙,占领一席之地,称王称霸,一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打劫,结果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所以这个例子就很好地告诉我们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
我们不光不能触犯法律,还要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为维护这个社会的治安出一份小小的力量!例如我们在生活中看到有人违反了法律,但又没有人发现并举报,这是你就可以勇敢地站出来,告诉有关部门。我想,只有这样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才会更加和睦!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一种武器,又是一个伙伴,他在生活中时时保护着你的利益安全,让你在这个社会上安居乐业。
邪恶在法律中破灭,正义在法律中发扬,让法律引领我们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优秀小公民吧!
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已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陷入到犯罪的泥潭,这样的教训屡见不鲜。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每一位同学都要好好反思平时的点滴行为,好好想想“今天我说错话了吗?”“今天我做错事了吗?”一滴水能够折射出太阳的七彩斑斓,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可以显示他品格素养的高下低劣。而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一小部分人这种意识就比较淡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未经同意随意翻别人书包,随手拿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了一点小事而动手动脚……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样做是错的`。
作为一个小学生,遵纪守法,应该从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和尊重,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做个遵守纪律的好孩子。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不破坏公共设施,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做个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都知道,如果一个班级,纪律观念强,人人都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尽可能地不给他人带来麻烦,不做惹人讨厌的人,那么生活在这样的班级集体中,每个人都会感觉轻松、惬意、心情舒畅,会更加团结互助、天天向上。反之,如果一个班级,杂乱、吵闹、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甚至充满紧张敌意,那么平时表现好的同学也会变得心烦意乱,感到压抑和窒息,在迷惑中随波逐流。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稚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让我们在和谐的校园中健康成长!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稿篇四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稿篇五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近年来,有的学校出现了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损坏公物、携带“管制刀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如此种种,令人担扰,而探究每一个违纪、违法事件的背后,更是催人深思。小到我们身边的轻微违法行为,大到国外屡屡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这些犯案的青少年都或多或少拥有下面一些共同的鲜明特征:家庭或者极其溺爱或者不闻不问,心理素质差,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辨别是非能力差,喜欢盲目模仿,自私没有责任感,对财富极其渴求而又缺乏谋财之能,凡此种种,极易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使其误入歧途。
案例中少年们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同学好朋友突然闹别扭,看问题片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教育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能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诉我们哪些是未成人的不良甚至严重不良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故意毁坏、偷窃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屡教不改;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决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该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有不法分子威胁、指使、教唆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认真学好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