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结合当事人所在地的民情,当事人应提供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其仍具有劳动力,日常以土地承包经营为生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具体到江苏省某案件,原告系67岁已退休的农民老伯,但因交通事故导致住院182天,起诉时向被告主张住院期间的误工费。被告方认为退休人员因为丧失劳动能力而退休,国家政策已经给予其生活保障,不应支持误工费。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并无退休这种说法:农民一直以务农为生,一直到彻底丧失劳动能力才停止工作。很多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民体格强健,且很熟悉田间劳作,基本上都会坚持在承包地中经营,依靠务农为主要生活来源。一旦发生了侵权事故,势必导致其实际收入的减少。如果不支持农民的误工费,客观上是非常不公平的现象。因此,该法院审理时结合原告所在村委出具的证明及其承包土地照片能够证明因事故的发生致使原告耽误农时,造成了损失,对原告的误工费予以支持。